今日講題: 神的屬性 –第二講
· 神就是愛,所以在神裏面充滿了慈愛;神又是公義的,所以,衪斷不以有罪的為無罪;神又是信實的,於是神與人立約,是立約之主。慈愛、公義和信實都是神德性上的屬性。深入地研究這些屬性,對神必定產生更確實的瞭解和敬畏。
· 德性上的屬性
1. 慈愛: 『主啊,你本為良善,樂意饒恕人,有豐盛的慈愛,賜給凡求告你的人。』(
2. 聖潔:『你們要聖潔,因為我耶和華你們的神是聖潔的。』
3. 公義: 『公義必當祂的腰帶,信實必當祂脅下的帶子。』
4. 真實: 『我們也知道…那位真實的,我們也在那位真實的裏面。』
5. 完全: 『祂是磐石,祂的作為完全,祂所行的無不公平,是誠實無偽的神。』
6. 誠實: 『因為耶和華的言語正直,凡祂所作的,盡都誠實。』
· 創造主宰的屬性
1. 全能之主:『我是全能的神!』(創17:1,28:3)
2. 全在的神: 『耶和華說,我豈不充滿天地麼?』(耶23:24)
3. 全知的主: 『就是你們的頭髮,也都被數過了。』(太10:30,約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