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講題: 舊約和新約
神與亞伯拉罕立約,有四個重點:
- 地上萬族要因他蒙福,所以他被稱作多國的父,他的後裔被稱為選民。
- 國度從他而立,君王從他而出。
- 迦南美地是他後裔為業之地。
- 割禮是立約的証據。
這約也以牛、羊、鴿的血為記,指出這約是生命之約。
新約是神和凡信耶穌的人所立的約,新約的內容:
- 神的責任是:神的兒子道成了肉身,降生世界,忍受苦難直到死亡,然後復活,這方面完全由神完成,人沒有任何工作和責任。
- 人的責任是:到十字架下面,認罪悔改,接納寶血的潔淨,相信主耶穌為救主為王,因此得救。
人不能夠代替基督死在十字架上,神亦不能代替人悔改信主。
信心 – 信心在立約之中具有必要的地位:
1. 信心不是眼見:『信就是所望之事的實底,是未信之事的確據。』(來11:1)
2. 信心是得神悅納的唯一條件:『人非有信,就不能得神的喜悅。』(來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