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篇 19:1~14
詩篇第十九篇 認識神的啟示
本詩頌贊的是神的所能與所是。從基督徒的角度,我們將這篇詩篇視爲間接的證據,證明需要一個比大衛更偉大的“僕人”,是可以“完全”地遵行律法,幷在神的面前“蒙悅納”。神在自然界與律法中的啟示其實是父神的啟示,但是,神藉著耶穌基督道成肉身,更清楚地顯出神的完全,也就是神的話語在肉身之中成爲實際的見證。1-6節稱神爲以利,是說到神是創造的神;7-14稱神爲耶和華,是說到神是立約的神。前半部分,是說到神的自然啟示,描述了神偉大的創造,也可以稱之爲無字啟示;後半部分,是說到神的超然啟示,描述了神的律法,也可以稱之爲有字啟示。
一、無字的啟示
詩人思考神在自然界的啟示。他相信神是造物主,對他來說,創造啟示出神君尊的威嚴與至高無上的主權。對于詩人而言,太空幷非空洞無物的,而是充滿宏偉的天體,將神的創造啟示出來,這些天體的特色是散發著光芒與規律。自然的啟示是無言無語的,是普世性的,是不受語言的分隔限制的,卻能跨越語言的障礙,跨越地域的區別。我們這些被稱爲萬物之靈的人不能逃避頌贊、感謝、報恩的責任與本分。
二、有字的啟示
神在律法中的啟示,比在自然界中的啟示更加清晰、更爲偉大,因爲是由立約之神親自賜下,特別是十條誡命,是神親手刻在石版上的,他的名是耶和華。在本詩中,詩人用了六個不同的希伯來文,來指神的啟示,每一個都隱含著神性的光輝。這六個字分別是:律法、法度、訓詞、命令、道理、典章。
三、救恩的啟示
詩19:11-14第一段講到了宇宙萬物述說神的榮耀,第二段講到了神的話語述說神的榮耀,當詩人反省人類的光景時,情不自禁地警覺起來,幷且求神赦免。就如大地在太陽之下,既得到了恩澤,也受到了光照;照樣,人在神的律法之下,既得到了神的賞賜,也受到了警戒。在最後一節,大衛提到了“救贖主”,對我們新約的聖徒來說,耶穌就是我們的救贖主,他來到世間,以無罪的身體,爲我們死在十字架上。他既是救贖主,也是磐石,因爲他不單付上贖價,使我們得自由,他也保障我們的安全。
回應:親愛的主,謝謝你賜下你的話語,成爲我人生的指引,當我偏行時,求你光照,我願回轉歸向你,求主保守我行在你所喜悅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