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謝甘霖媒體提供音頻和講義大綱
第三部(19-31章)-西乃之約和律法
E. 有關神對會幕、祭司制度、敬拜禮儀等的指示 (25-31章)
11.祭司執行職務的法則 29:1-46
a. 潔淨和設立祭司 1-9
o 成聖或分別爲聖,是祭司服侍的必要條件。
o 準備獻祭的祭物,祭司的自潔(洗禮)和分別爲聖(穿戴膏油)。盡諸般的義:完成所有的神指定的定例。
b. 祭司聖職禮儀中必須有的獻祭 10-28
o 搖祭和舉祭是平安祭的一部分,只用在會幕有關的侍奉和設立祭司職分的儀式裏,只有祭司才可以食用。
o 按手在祭牲頭上,獻贖罪祭,讓祭牲替他的罪滿足神公義的刑罰。
c. 祭司傳承聖職的規定29-30
o 祭祀袍,七天。
d. 祭司處理聖物的規定 31-37
e. 祭司每天獻在壇上祭物的規定 38-44
o 每天早晚各一歲的羊羔。
f.規定和指示的目的,是讓他們知道耶和華45-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