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節 「得以在祂裏面」原文意思是在祂裏面被發現。保羅以認識基督為至寶,他希望在基督裡可以被神看到,他是因信耶穌基督的救恩而稱義,因為人不可能因行律法而稱義。神給人的律法包括兩部分: 1. 道德律,2. 宗教禮儀條例。我們可以盡力的遵行各樣的宗教禮儀,但我們不可能完全滿足神對道德律的要求(羅3:19-20,雅2:10)。
3:10-11節 「認識基督」的範圍很廣,其中包括「認識基督復活的大能」。基督從死裡復活,證明祂是神,祂不受死亡的囚禁,並且要藉著死來敗壞掌死權的魔鬼,基督的復活帶給全人類永生的盼望,叫一切信祂的人,將來都要復活。
「認識基督」使我們知道我們要「與祂一同受苦」,一同是交通,分享的意思,和基督一同受苦就是在基督的苦難中有份。基督的苦難有三部分,包括祂的出生,傳道與被釘十字架。我們無份于祂的出生與被釘十字架,但我們有分于祂傳道時的苦難(太10:17-18,22節,彼前2:20-21,4:12-13節),保羅在哥林多後書11章也描述他為主傳福音時所受的逼迫與苦難,因為保羅知道他有份于基督的苦難,不只是從知識上的認識,而是在他傳道生涯中,有親身經歷為主受苦,才算是有份於基督的苦難。為主受苦是服事神的人應有的正確態度。
「認識基督」還要能效法祂的死,「效法」原文是改變形狀的意思。我們接受主耶穌爲我們的救主後,還要受浸禮,我們受浸是象徵我們與主耶穌同死,是指那滿有邪情私欲的老我與主同釘十架(羅6章),當我們從水裏起來時,象徵我們與主同復活,讓主基督的新生命活在我們裏面,使我們在日常生活中活出基督的樣式,讓人看到我們的改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