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月二十二日
“我曾說:我要謹慎我的言行,免得我舌頭犯罪。”(詩三十九1)。
“舌頭就是火,在我們百體中,舌頭是個罪惡的世界,能污穢全身。”(雅三6)。不信神,不信主的人“他們的喉嚨是敞開的墳墓;他們用舌頭弄詭詐;嘴唇裏有虺蛇的毒氣;滿口是咒駡苦毒。”(羅三13-14)。
舌頭是一塊小肉,爲什麽像以上所說的那麽壞?不是舌頭本身如此壞,是說話之人的心,充滿了罪惡,所以就從口中說出來。
信了主的人,很少人用舌頭犯罪,因爲他們的心被寶血洗淨,說話也是潔淨的。但是也有時犯論斷人的錯誤,或是論斷錯了人。這也是不潔淨的言語,對別人的事,有時多說了,有時少說了,都不合宜。
比如人作了不好的事,傳說的人過份的誇大了,本來那人只有三分錯,卻給人說成五分,那麽所多的二分,就當由傳話人負責。他是在人的錯上又加了一些,他豈不是成了毀謗人的嗎?他是犯了罪,傳話的人也因他犯了罪。那人擔三分罪,傳話的人要擔兩分罪,若不調查明白,把事情弄清楚,就當謹慎自己的言語。
還有人說話誇大人的好處,聽來好像他說的真好聽,那人本來有三分好,他卻說成了五分好,這多的二分豈不是謊話嗎?說謊話是神所不喜歡的。
有時,因爲人的記憶力不好,說話就常有出入,所以我們說話當謹慎。
“你在神面前不可冒失開口,也不可心急發言。因爲神在天上,你在地下,所以你的言語要寡少。事務多,就令人作夢;言語多,就顯出愚昧。”(傳五2-3)。
主說:“凡人所說的閑話,當審判的日子,必要句句供出來。”(太十二36)。
“至于淫亂,幷一切污穢,或是貪婪,在你們的中間連提都不可,方合聖徒的體統。淫詞、妄語和戲笑的話,都不相宜,總要說感謝的話。”(弗五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