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字架的路程
一、被捕
1.猶大的出賣
雖然主當初揀選猶大的時候,早就知道這個人會賣他,但是主還是用了兩年多的時間給他機會。讓他有第一手,有最靠近主的機會,來聽主講道,來感受主的生命,來看主行神跡,甚至接受主的責備、提醒。但是他卻沒有悔改, 由此可見,在這個人裡面,黑暗的權勢是多麼強烈。
2.門徒的軟弱
耶穌至少三次告訴門徒自己將受宗教領袖的迫害,但是門徒沒有在意也聽不進去。當他們看見猶大帶著人來的時候,門徒們才醒悟過來。他們馬上想到的是屬世的方法,想要用武力來保護耶穌。敵人拿住了耶穌,門徒灰心軟弱,為了自保,四散逃跑了,而彼得戰戰兢兢地遠遠跟著。
3.耶穌的堅定
敵人來抓耶穌,耶穌坦然地說:“我就是”,其實祂可以“求父現在為我差遣十二營多天使來”,但是他沒有這樣做,因為祂降伏在神的旨意裡。耶穌在自己生命受到威脅時,對於傷害他的人,心中充滿仁慈,他醫治了馬勒古的右耳,耶穌顯示了愛與饒恕,赦免敵人。對於門徒,耶穌保護他們,讓他們走。對於天父:甘願順服天父的旨意,照聖經上的預言,不照自己的意思,只照父神的意思,存心順服,以至於死,且死在十字架上,為世人捨命流血,成就了神的救恩。
二、被審
主耶穌經歷了兩類性質、一共六次的審判。第一類是宗教性的審判,第二類是政治性審判。宗教性的審判是由猶太教領袖進行的,他們判耶穌有褻瀆神的僭越之罪,因為祂自稱神子。他們嫉恨耶穌,肆意罔顧許多自己的律法,將無罪的耶穌判為重罪。政治性的審判是羅馬衙門的審判,控告耶穌煽動人民暴動,抗稅,自稱為王。巡撫彼拉多最終將耶穌判定十字架。他自己最後升官夢破滅、眾叛親離、自焚身亡。
三、被釘
太27:27-54詳細記載耶穌被釘的過程。我們看見耶穌受辱、受害、受死。祂一言不答,這是出於祂那偉大的生命,那羔羊受苦的生命。在耶穌的身上,我們看見祂是那樣的美麗,那樣的討神喜悅,而且祂對神的旨意絕對地順服。這個順服的生命今天不僅為我們完成了救贖,更成為所有順從之人永遠得救的根源。
四、被葬
太27:55-66記載了耶穌的埋葬。耶穌的門徒約瑟向彼拉多求來了耶穌的身體,用乾淨細麻布裹好,安放在自己的新墳墓裡,就是他鑿在磐石裡的。他又把大石頭滾到墓門口後離開了。次日祭司長和法利賽人又“帶著看守的兵同去,封了石頭,將墳墓把手妥當。” 他們很愚蠢地消除了關於復活的另外一個謊言,那就是門徒來偷走了屍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