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埃及記二系列(3.06)

第20章記載神向以色列民頒布十誡。「誡」原文意思是大法令,就是指憲法是法中之法。

20:1-3節明白指出,耶和華神是獨一的真神。除耶和華以外不可有別的神(徒4:12)。

20:4-6節,凡信奉耶和華神的人,都不可再事奉其他偶像,不可雕刻偶像,更不可跪拜偶像,因爲耶和華神是忌邪的神。凡遵守神誡命的神要向他施慈愛直到千代。

20:7節,神的子民在提到神的名字時,必須以莊重敬畏的心稱呼神,不可隨意呼喊神的名。

20:8-11節,守安息日的誡命。神教導百姓開始以七天為一週的曆法(創2:1-3)。一週六日勞碌工作,但第七日無論任何工都不可做,要守為神的安息日,這一日是聖日要百姓與牲畜都得以休息。

20:12節,記述神子民與父母的關係。若這一層關係正常良好,才能使家庭與人際關係正常,産生健康良好的社會。「孝敬」原文意思是尊榮,子民以尊敬神的態度來面對父母。神應許凡孝敬父母的,神賜他們在地上的日子可以長久,這是唯一帶應許的誡命(弗6:1-3)。

20:13節,不可殺人。為的是要杜絕暴力事件。

20:14節,不可奸淫。要禁止一切不正當的性行為。

20:15節,不可偷盜。就是要禁止侵犯他人的財產,要尊重個人的私有財產。

20:16節,不可作假見證陷害人。為要杜絕以虛謊見證陷害人,破壞司法的公正。

20:17節,這誡命是要杜絕人的一切貪心。因為貪心為萬惡之源。

神以此十誡來整頓並建立以色列民的社會秩序,1-4條誡命是要建立以色列民為敬虔的子民,神要賜福給他們,又使他們得以享受在主裡的安息。5-10條誡命是要消除以色列民中一切任意而為的罪行,要他們建立一個彼此相愛,誠實無妄的社會。這十誡是建立一個文明法治社會的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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