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4日 活水(三)

四月四日

律法本是藉著摩西傳的,恩典和真理都是由耶穌基督來的。(約一17)。

律法是神的公義,摩西傳律法給以色列人,他所作的一切事也是按律法,他的一切神迹也是彰顯神的公義,他行了十大災難,都是懲罰埃及的神迹。最後所行的是殺長子,以及法老和他的軍兵一同淹沒在紅海裏。就是在曠野所行的神迹也有懲罰的神迹。好像地開口吞了可拉和背叛者,吩咐蛇咬以色列人等等。就是顯明神的公義和威嚴。

以利亞所行的神迹,除了叫撒勒法寡婦的兒子復活以外,也都是懲罰的神迹,叫天閉塞不下雨,叫火從天降下燒滅仇敵,以利亞也是在律法之下作先知,所以神也准許他行毀滅的神迹。啟示錄所記的兩位先知傳道一千二百六十天,也是行懲罰的神迹。

主耶穌所行的神迹就和他們大不相同,是恩典,是真理,是充滿了慈愛的神迹。叫瞎眼的看見,叫瘸腿的行走,叫長大麻瘋的得潔淨,叫死人復活,醫治各樣的病症,叫人吃餅得飽,爲小孩子祝福,處處都顯明了祂的慈愛,沒有一件神迹是懲罰。

有一次,法利賽人要主行神迹,主告訴了他們一個最大的神迹,就是約拿三日三夜在大魚腹中,人子也要照樣三日三夜在地裏頭。本來法利賽人和主耶穌爲仇爲敵,隨時隨地要陷害主耶穌,慈愛的主愛仇敵,給他們一個救生命的神迹,信這個神迹就是,永不滅亡,反得永生。

主耶穌釘十字架死了,埋葬了,第三天復活了,這是最大的神迹,別的神迹只救人的身體暫時不死,以後還是死了,惟有祂死而復活的神迹,是極大的拯救,而且顯明了神的愛和祂自己是如何愛世人,愛仇敵。

有一次約翰求主從天上降火,燒滅不接待他們的人,主耶穌責備他們。你們的心如何,你們幷不知道。人子來不是要滅人的性命,是要救人的性命。(路九55-56)。

主耶穌所行的一切神迹,所講的道,都是從愛中出發,祂自己不行懲罰的神迹,也不許門徒這樣行。後來聖靈降臨,使徒傳福音行神迹,也都是出于基督的大愛,救人的靈魂,也醫治人的疾病。效法基督,愛仇敵,爲仇敵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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