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日 活水(三)

二月一日

在我們信徒的心中,必須有完全的和諧,使心中充滿了神的愛,才能得到能力和充滿。

我們來到神面前禱告的先決條件,就是要赦免凡虧欠我們的人。主耶穌說:“你們饒恕人的過犯,你們的天父也必饒恕你們的過犯。”(太六14)。這是主耶穌論禱告的先決條件。

這個禱告不是初信主求拯救的禱告,而是信主以後在生活中的禱告,这不是主對外人講的,是對門徒講的,對於信主得永生,什麼條件都沒有,只要信就可以得著。

彼得對主說:“主阿,我弟兄得罪我,我當饒恕他幾次呢?到七次可以麼?”耶穌說:“我對你說,不是到七次,乃是到七十個七次。”(太十八2122)。

主的意思是要饒恕到底,完全的饒恕,使自己心中永遠沒有仇恨,主就要聽我們的禱告,住在我們裏面,免人的債是證明有慈愛的心。

主接著說比喻,使彼得明白關於饒恕弟兄的問題:天國好像一個王,要和僕人算賬,一個僕人欠主人一千萬兩銀子,因為無力償還,他求王,王就動了慈心,免了他的債。此人遇到欠自己十兩銀子的同伴,就揪住不放,又把他下在監裏。後來王知道這事,就對欠一千萬兩的僕人說:“你這惡奴才,你央求我,我就把你所欠的都免了;你不應當憐恤你的同伴,像我憐恤你麼?主人就大怒,把他交給掌刑的,等他還清了所欠的債。你們各人,若不從心裏饒恕你的弟兄,我天父也要照樣待你們了。”(太十八2335

主叫我們從心裏饒恕人,我們常是外表饒恕人,雖然某弟兄的一切債我全不追究了,但在心中還沒有饒恕弟兄,想起某件事就生氣,這就攔阻我們向神禱告,攔阻被聖靈充滿,因為我們裏面有仇恨,仇恨也是罪中之一,也是很難除去的罪。但是想到神對我們的赦免,恨就自然消失了。

弟兄得罪我,不是我得罪弟兄,在律法下我恨他是合理的。但在主的愛中,不允許仇恨存在,有仇恨的心就是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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