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水 四月十八日
放下世上的一切勞苦,進入主偉大的安息中,享受主的豐富和慈愛,連心的跳動也緩慢下來了,許多愛主的聖徒,都願意離開熱鬧的城市,進入寂靜幽閒的地方與主相交。沉潛在神所在的幽暗中(出20:21)游泳在愛河裡。
有一位姊妹,心臟衰弱,因為她不能做重事,常與主有親密的交通,她的心跳就隨著她的安靜而安靜了。在工作中忙碌的工人很難得著這樣安靜的機會,但在未入工作中的工人,必須經過這樣安靜的靈修,才能成為一個有力量的工人。
願意服事主的傳道人,先上三年的好神學固然是很好,得不著上神學機會的,衹要自己天天不失掉與神親密的相交,效果並不比上神學的小,所以有很多好的傳道人,在他未傳道之先,神把他放在病中,藉著病把他從世界中帶出來,使他天天安靜在神的面前,等到日期滿足了,神把從病中釋放出來,他真象一個笨蟲子,從蛹中脫蛻出來而變成一隻美麗的蝴蝶,在他的工作中滿了能力,他的路徑滴下脂油,他好象從另一個世界來的人,他從主有許多新的領受,他對別人有新的供應,因為他進入過神的安息,享受了神的慈愛。
每一位屬神的人都當進入神所預備的安息,不要等到被神管教了,生了病,再進入安息,現在就當進來。進入安息是我們當前的急務。
「因為那進入安息的,乃是歇了自己的工,正如神歇了祂的工一樣。所以我們務必竭力進入那安息,免得有人學那不信從的樣子跌倒了。」(來4:10-11)
活水(二) 四月十八日
舊約摩西的律法無人能遵行,到了新約沒有律法,只有一條命令。主耶穌為我們成全了律法,而且祂所行的遠超過律法上所記載的,我們不用遵行律法而得救,是靠信主耶穌就可以得救。但新約所論犯罪的標準卻比舊約高得多。使信徒知道什麼是聖潔,在地上過聖潔的生活。我們在地上不用律法來約束自己作好人;我們乃是借著基督的生命和聖靈的感動,靠己得的神性來行事為人。我們的好要像基督一樣,是遠超過律法的義。主要求我們完全像天父完全一樣。
主耶穌講罪的標準非常嚴格,殺人的是犯罪,恨人的和殺人的同罪。姦淫的是犯罪,看見婦女動淫念的就算犯姦淫了。偷盜是犯罪,貪心與偷盜一樣是罪。殺人和恨人是一個罪,只是行出來的表現不同,也許那恨人的比殺了人的更兇狠,不過未得著殺人的機會。所以聖經上說,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雖然有人在行為上沒犯大罪,但在性情上,在心中已經有了罪,因為人犯罪的根源是與生俱來的。
保羅論到罪說:「凡不出於信心的都是罪。」(羅14:23) 這個信心是指信徒對生活的態度說的。這裡所說的信心不是得救的信心,而是在行事為人向著神、倚靠神的信心。保羅所說「凡不出於信心的都是罪」,就是在行事為人方面遇有什麼患難或別樣的事,就要有信心靠神而行,不能發怨言試探神,在一切事上都要凡事謝恩,凡事禱告,而且相信神的大能,若不這樣行就不是出於信心,不出於信心的行為就是罪,就是背叛神。
雅各論到罪說:「人若知道行善,卻不去行,這就是他的罪了。」(雅4:17) 雅各論到罪也是嚴格的。知道什麼是善行,而且有機會有能力行善而不行,這就是罪了。因此人只有知識而沒有善行,看見窮乏的人,塞住自己憐憫的心,這就是罪,因為他沒有愛心。財主天天宴樂,拉撒路就在他門口,他卻看不見,這就是他的罪。信徒作壞事是犯罪,不作善事也是犯罪。所以基督徒得救以後要學習以神的生命的要求來要求自己,但要和行律法區別開來,行律法是克制自己。基督徒用信心行善事,是出於由基督來的神性,是聖靈的果子,不是出於勉強,乃是出於愛心,因為我們是從神生的,是神的兒子,有了基督的生命和性情好行為是來自神性的,所以能行善事。「祂已將又寶貴又極大的應許賜給我們,叫我們既脫離世上從情欲來的敗壞,就得與神的性情有分。」(彼後1:4)
活水(三)四月十八日
在神那裏,一切的罪都可以得赦免,就是兩等罪不能赦免,一個是褻瀆聖靈的罪,今世來世都不得赦免,這是主耶穌親自說的。「所以我告訴你們,人一切的罪,和褻瀆的話,都可得赦免,惟獨褻瀆聖靈,總不得赦免。」(太12:31)
還有一等罪就是不信主耶穌的人。主耶穌不是不要他們,而是他們不肯來信主耶穌得救,他要自己擔當自己的罪孽。聖經中也說的很清楚:「信祂的人,不被定罪;不信的人,罪已經定了,因為他不信神獨生子的名。」約三18。
這兩等人都要進入第二次的死,擔當自己的罪孽,神向他們已經開了天國的門,但是他們自己不要進去。
神給人有自由的意志,因為人是有靈的活人。神也給人一個是非之心,叫人能知道何為善,何為惡,人在世界上的時候,有自由選擇自己的道路,等到死了以後,一切就不由自己作主了,因為他成了獄中的人,失去了自由。
世界上的人在活著的日子,有自由的選擇,信主耶穌的人,行事為人,也有自己的選擇,不過信了主的人,有聖靈在他心中教導他,指示他所當行的事。但是信了主耶穌的人,也能消滅聖靈的感動,不聽聖靈的聲音;他雖然是得救的人,但他們的行為仍是屬舊人的。
我們未信主以前,行事為人隨從今世的風俗,順服空中掌權者的首領,放縱肉體的情慾,隨著肉體和心中所喜好的去行。有人信主以後仍然如此生活下去,在行為方面和未信主的差不多,他仍要繼續得拯救,就是在思想行為方面要繼續得救,在地上得潔淨,因為神要救我們全人,靈與魂與身體都要拯救,這是完全的救恩。
保羅勸弟兄們,「不要消滅聖靈的感動。」(帖前5:19) 我們自己的意志有時能消滅聖靈的感動,就是我們肉體的情慾得勝了,使我們不隨靈而隨從肉體,叫聖靈為我們擔憂。「凡屬基督耶穌的人,是已經把肉體連肉體的邪情私慾,同釘在十字架上了。我們若靠聖靈得生,就當靠聖靈行事。”(加5:24-25)
喜樂的心 四月十八日
「祭司利未人…必親近我,事奉我。」(結44:15)
對所有被呼召真正去服侍主的基督徒而言,都有一個基本的條件,就是要親近祂。神渴望我們敬拜祂;然而我們卻常常覺得,要去親近神,侍立在祂面前,是何等困難的事!我們畏縮與神獨處,即使我們的軀體已與外界的事物隔開了,我們的心思仍常常遊離而去,繫念著外界的事。
我們許多人喜歡在外院裡服侍,與大夥兒一起湊熱鬧,但有多少人能抽出時間進到聖所去親近神?來到神面前,侍奉祂,這需要我們付出堅定的決心,甚至還需要我們對自己嚴厲一點。讓我坦白地對你說:一方面與神隔得遠遠的,一方面又想侍奉祂,這是不可能的。你不能遠遠地侍奉神。在外院,理所當然的你會親近許多人;但在聖所,你只親近神。走近一點,親近祂,這是你的特權。
靜夜亮光 四月十八日
「禰曾說,我必定厚待你。」(創世記32:12)
當雅各尚在雅博溪之另一邊,以掃帶著武裝的人迎向他來時,他迫切地尋求上帝的保護。他懇求:「禰曾說,我必定厚待你。」看他那迫切的懇求!他抓緊上帝的話──「禰曾說」。我們能永遠依靠上帝的信實。祂會食言嗎?「上帝是真實的,人都是虛謊的。」(羅3:4)從祂口中所出的每字每句都必堅立,都必應驗。當聖殿建成時,所羅門也有這帶能力的懇求。他懇求上帝紀念祂曾向大衛所說的話賜福那殿。當人拿出一張信用支票時,他是以名譽作擔保。他簽下名,時間到了就必須支付支票,否則他便失去信用。我們永不會說上帝會不尊重祂的支票。祂十分守時──不會早付,更不會逾期。研究上帝的話,
並與祂百姓的經歷作比較。你會發現兩者自始至終是一致的。約書亞說:「耶和華你們上帝所應許賜福與你們的話,沒有一句落空,都應驗在你們身上了。」(書23:14),這多先祖會同意這話,你若得到上帝的應許,就一定可以兌現。主必使祂的應許實現,不然祂不會應許。當祂說話時,就已決定要成就所說的。
荒漠甘泉 樂侶 四月十八日 救主為我預備道路
「祂就必成全。」(詩37:5)
我以前以為我禱告之後,該負一個責任:按我所能作的盡力去作,來幫助神成全。後來,神親自教導我、指示我,這是絕對的錯誤,這反能攔阻祂的工作。
祂要我禱告之後,完全相信,用讚美和感謝去等待祂的答應。坐著不動,單信靠神,未免太不穩妥罷;我們常會有極大的試探想去自己活動。
我們都知道一個善於游泳者不能拯救一個溺者,如果後者不肯停止他自己的掙紮。
神也照樣不能替我們作甚麼,如果我們不肯停止我們自己的活動。並不是神不肯,乃是神不能,我們的干涉反攔阻祂的工作。--C.H.P.
屬地的力在活動的時候,屬天的力不能工作。
神答應禱告是需要時間的,我們常不肯給神相當的時間。神需要時間去畫一朵玫瑰,神需要時間去長一棵橡樹,神也需要時間來供給我們麵包:神先預備一塊麥田、耕鬆、撒種、加肥料、降雨露、降日光、長嫩葉、生穗、結實、磨粉、烘烤、然後製成麵包,使饑餓的人得著飽足。
每一部手續都需要時間,所以我們今天耕了地、撒了種,就應當等待、信靠,直到神的日期來到。我們應該給神相當的時間。讓我們在禱告的生活中也學習同樣的功課--神答應禱告是需要時間的。--J.H.M.
救主為我預備道路
I Know the Lord Will Make a Way for Me
我知救主為我預備道路,
我知救主為我預備道路,
仰望主懇切祈求,
雖黑夜也變白晝,
我知救主為我預備道路。
許多時候,我們禱告後,想助神一臂,但是屬地的力活動時,屬天的力就不能工作。祇要我們信靠等候,祂必成全。
這首詩的作者無人知曉。
本詩的曲調是李理納(Haldor Lillenas,1885–1959)所作。 他出生在挪威,童年隨父母移民來美,初居南達科塔州,兩年後遷俄勒根州定居。
在他4-14歲間,他們全家住在離城十三裡的森林區,家中早晚有靈修。 星期天,偶而有牧師前來領會,但多數時,鄰居們聚集一起,唱詩,讀經,禱告,然後有一人讀一篇講章。李理納總是仰首以待末頁速速來到。
他沒有上過主日學,但父親經常以問答的方式教他們聖經。
十五歲時,他在信義會受堅振禮。 母親過世後,家中失去了溫暖,他離家去一農場工作。 海濱垂釣,林間拾殘枝都不能消除他內心的悲傷和空虛。
1906年,有一天他在街頭,聽到一個年輕的女孩唱一首母親期待她浪子歸家的聖詩,深受感動,知道自己必須重生。兩週後,他在一次的佈道會中決志奉獻,而後他的生命經歷了驚人的改變。
他開始在各街頭佈道的工作中事奉。
1909年,他深感自己學識不夠,決心去加州洛杉磯讀神學。 教會贈他一張單程的火車票,師母給了他數天的乾糧,於是他身懷九元美金,踏上了火車。 他備受艱辛地半工半讀。
有一天他在洛杉磯一條冷靜的街上,看到一個男人在毆打妻子,他前往勸阻,反被打傷了手,以致數週都不能練琴;這使他更感到街頭傳道的重要性。
一年後他與女作曲家韋柏梅(Bertha Mae Wilson)結婚。 他們終生同心合力從事聖樂事工。
1924年李理納在印第安州成立了李氏音樂公司,六年後與拿撒勒人出版社合併,他擔任音樂主編有廿年之久。 他一共寫了四千多首聖詩,他是廿世紀重要的聖詩作家之一。
1959年夏,拿撒勒人大學授予他榮譽音樂博士學位,以表揚他對教會音樂的貢獻。
他著名的聖詩有「耶穌奇妙的救恩」(Wonderful Grace of Jesus),「我奇妙的救主」(My Wonderful
Lord),和「榮耀釋放」(Glorious Freedom)等。
耶穌奇妙的救恩
Wonderful Grace of Jesus
耶穌奇妙的救恩,超過我眾過犯,我口舌怎能述說,更將從何頌讚?
祂除我罪擔憂愁,使我得著自由,耶穌奇妙的救恩,使我得拯救。
耶穌奇妙的救恩,臨到失喪之人,藉救恩我罪得赦,並拯救我靈魂;
主為我解脫捆綁,使我得著釋放,耶穌奇妙的救恩,使我得拯救。
耶穌奇妙的救恩,施與罪惡之人,靠主的大能救助,使我順服歸神;
蒙主賜平安滿足,得享天堂永福,耶穌奇妙的救恩,使我得拯救。
(副歌)
主耶穌奇妙無比的救恩,深過波濤滾滾大海洋;
高過最高山嶺,美過最美泉源,奇妙救恩足夠我需用;
闊過我一生所行的過犯,大過我一切罪汙邪情;
我要稱揚主聖名,我要讚美主聖名!
(可在聖樂分享的『心靈的詩韻 第三輯 』CD上聆聽此歌)
中英文聖詩集參考
英文歌名 I Know the Lord Will Make a Way for Me
教會聖詩 430
生命聖詩 314
聖詩 132
青年聖歌I 185
英文歌名 Wonderful Grace of Jesus
教會聖詩 78
生命聖詩 174
聖詩 51
讚美 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