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水 四月十四日
人與神合一,必須有神的性情,有神的聖潔,有神的生命,不然就彼此不通,象油和水不能攙雜;二者雖然能夠相近,卻不相合。油和油才能相合,水和水才能相合,信徒和信徒合一也是如此,必須共同進到某種程度中,就很自然地合一了。
保羅說:「你們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負一軛;義和不義有甚麼相交呢?光明和黑暗有甚麼相通呢?基督和彼列有甚麼相和呢?信的和不信的有甚麼相干呢?神的殿和偶像有甚麼相同呢?因為我們是永生的神的殿。」(林後6:14-16)
世人與世人彼此相交還得心機相投,信徒合一更是如此。
信徒合一有永不可動搖合一的根基,因為是一個身體,是一個靈,有一個指望,一主、一信、一洗、一神。神是我們眾人之父,超乎眾人之上,貫乎眾人之中,也住在眾人之內。除了以上各項之外,用謙虛、溫柔、忍耐、愛心、和平,為合一的工具。信徒在基督裡面是已經合一的,衹因各人自己在亞當裡的個性而分裂了,雖然分裂,仍然不是基礎上的分裂,不是在基督裡的分裂,而是肉體方面在亞當裡的分裂,所以這分裂不是身體分裂,主已經為教會祈求
在祂的名裡合而為一,沒有甚麼能分裂教會。
信徒在今世若不是基督裡合而為一,用人的方法合在一起,在神看仍是分裂的。他們的合一不叫合一,他們的合一是鐵與泥攙雜在一起。
一旦主耶穌從天降臨,把我們在亞當裡的形體改變,和祂自己榮耀的身體相似,信徒不單是基礎上的合一,也是形體的合一了。
活水(二)四月十四日
「亞伯蘭的金、銀、牲畜極多。」 「與亞伯蘭同行的羅得,也有牛群、羊群、帳棚。那地容不下他們,因為他們的財物甚多,使他們不能同居。」 「亞伯蘭的牧人和羅得的牧人相爭。亞伯蘭就對羅得說,你我不可相爭,你的牧人和我的牧人也不可相爭,因為我們是骨肉。遍地不都在你眼前麼,請你離開我,你向左,我就向右,你向右我就向左。」(創13:2-9)
他們的財產是牛群羊群,草地是更重要的,沒有茂盛的草原,也就沒有肥美的牛羊。亞伯拉罕是長者,待羅得如同兒子,他在分家的事上,讓羅得先揀肥美之地,避免起分爭,免傷骨肉的感情。羅得只知道要肥美的土地;並沒有想到骨肉之愛,於是他舉目遠眺,看見約但河的全平原,直到瑣珥都是滋潤的,像耶和華的園子,又向埃及地,就帶領全家和僕人牛羊去佔據那地。羅得完全是出於私心,沒有愛心,把肥美的平原占為已有,把瘠薄的山地留給他如父親的叔叔亞伯拉罕。這是不公義的。他去平原以後,又不顧所多瑪城裡的罪惡,遷入居住,不像亞伯拉罕仍住在帳棚裡。
但亞伯拉罕所作的這事蒙神喜悅,雖然自己吃虧也不叫神的名因他受虧損。他所行的一切事神都看見了。羅得離別亞伯拉罕以後,耶和華就接著對亞伯拉罕說:「從你所在的地方,你舉目向東西南北觀看:凡你所看見的一切地,我都要賜給你和你的後裔,直到永遠。」(創13:14-15)
羅得舉目觀看以後,得了約但河肥美之地,神也叫亞伯拉罕舉目觀看,這兩個舉目觀看是完全不同的,羅得舉目觀看是挑好的占為已有,而沒想到他的骨肉之親。亞伯拉罕是神叫他舉目觀看,神要來補償他的損失,亞伯拉罕舉目向東西南北觀看,他信心的眼睛看的很遠,他所看的地方也包括約但河的平原,就是羅得所去的地方。神應許說:「你所看見的一切地,我都要賜給你和你的後裔,直到永遠。」因為亞伯拉罕在和他侄兒分家的事上有義,所以過了不多年,所多瑪,蛾摩拉等城被神用火焚燒,羅得僅以身免,一切財產都損失了,逃到山洞中,一切的土地仍歸亞伯拉罕和他的後裔,而且要直到永遠。這兩個不同的舉目觀看,得了兩個不同的後果。
「我要向山舉目。」(詩121:1) 而不向所多瑪的平原舉目。
「所以你們若真與基督一同復活,就當求在上面的事;那裡有基督坐在神的右邊。你們要思念上面的事,不要思念地上的事。」(西3:1-2)
活水(三)
四月十四日
主耶穌是王也是祭司,祂在世上的時候,這兩樣祂還未得著,等祂從死裏復活,祂得著了王權,也得著大祭司的職位。祂在地上的時候,是作祭物,祂向神作了全獻的燔祭,也是人的贖罪祭,祂也是平安祭,因祂代替人贖罪,蒙神悅納,祂就成了平安祭,生命與平安都是從祂來的。
祂得王權和大祭司的職位是在祂從死裏復活之後,「祂若在地上,必不得為祭司。」(來8:4) 祂在地上也不是王,有些猶太人要強迫祂作王,祂卻退到山上去了。祂是王,祂頭次來不作猶太人的王,祂說祂的國不屬這世界。當祂從死裏復活以後,祂得了天上地上一切的權柄子祂進入天堂前的時候,天上執政的、掌權的都拜祂,祂得了天地的王權。祂升天以後,也作了大祭司。祂得到聖靈的稱義。祂是合格的大祭司,祂在神的右邊為我們祈求。像以色列國的大祭司,進入至聖所,在施恩的座前獻香,為以色列人禱告,出來以後,奉神的命,為以色列人祝福。
主耶穌為大祭司,是按照麥基洗德的等次作大祭司,因為麥基洗德在當時是王,又是祭司,是君尊的祭司,我們的主耶穌從死裏復活以後,神立祂作王又兼祭司。
在以色列國中,大衛和所羅門雖然獻過祭,他們卻不是祭司。在以色列國中,王與祭司是分開的,王出自猶大支派,祭司出自利未支派,是亞倫的後裔。但基督是王又是祭司,我們也因基督成了王祭司,如今雖然沒有王的冠冕,也沒有祭司的禮服,但我們是神所膏的王祭司,這是神給我們信祂之人最尊貴的職位,所得的榮耀到主再來的時候要顯現,現在我們不顧及我們的榮耀和獎賞,只是忙於主的工作,有一天主要叫我們和祂一同在榮耀中作王,得著不朽壞的冠冕。在新約教會中沒有祭司的名稱,在教會中只有牧師、長老、執事等職分,對祭司的名稱好像是陌生的,但我們是神的祭司,這是使徒彼得告訴我們的。我們也不稱呼主為大祭司,但主在天上的職位是大祭司,祂在金燈台中間行走,管理檢查燈發光的情況,祂穿著祭司的衣服,滿有尊貴和榮耀。(啟1:12-17)
喜樂的心 四月十四日
「所以弟兄們,當從你們中間選出七個有好名聲、被聖靈充滿、智慧充足的人,我們就派他們管理這事。」(徒6:3)
由於這件事,促使教會設立一個組織來周濟窮困的信徒。這個基於情勢所需而成立的服侍共同生活的信徒的工作部門,顯然頗蒙神祝福,但它也是暫時性的。讀者也許會歎息道:「如果它能一直維持到現在,該有多好!」只有不認識神的人才會這麽說。如果這類周濟措施一直無限期地持續下去,久而久之,必然會變質,一旦在實施初期運行於他們之中的屬靈影響力被挪去,濟貧的宗旨很快會被利己的私心所取代,這是難以避免的結果。
物質的東西若在屬靈的控制下,就能稱職地扮演其附屬的角色。一旦擺脫了這個限制,它們很快就偏向世俗的標準與目標。但是神的教會卻不同,她絕不停止倚靠神的生命作她的供養者。
靜夜亮光 四月十四日
「你們要論義人說,他必享福樂。」(以賽亞書3:10)
義人必常常享受福樂。倘若先知曾說:「你們要論義人說,他必享昌盛。」我們就應該為這莫大的祝福感謝。倘若經文是如此記載:「在迫害之中,他必得安妥。」我們便應當為扶持的保證而感謝,因為迫害是難以忍受的。雖然在此沒有提到時間,然而卻是包括了所有的時候。從歲首至年終,從黃昏的陰暗至晨星閃亮,在所有情況中,在任何環境下,義人必定安然居住。他得到飽足,因為他的食糧是耶穌的肉和祂的血。他有溫暖的衣裳,因為他穿戴基督的公義。他有安宅,因為他住在上帝的裡面。他的婚姻美滿,因為他的心與基督婚配結合。他得享充份的供應,因為主是祂的牧者。他的天賦高超,因為他是天國的繼承者。義人必享福樂,因他有屬上帝的權柄。從上帝口中說出滿有安慰的保證。即使成萬的魔鬼宣稱我
們的遭遇是沒有希望的,我們也將蔑視嘲笑它們。讚美上帝,當環境背逆時,祂賜我們信心使我們能信賴祂。義人啊,你在任何時刻皆得享福樂。即使眼不能見,以上帝的話來代替你的視力。上帝所祝福的人是真正蒙福的人。
荒漠甘泉 樂侶
四月十四日
榮耀的一天
「因為主必親自從天降臨,有呼叫的聲音,和天使長的聲音,又有神的號吹響;那在基督裡死了的人必先復活。以後我們這活著還存留的人,必和他們一同被提到雲裡,在空中與主相遇。這樣,我們就要和主永遠同在。」(帖前4:16,17)
「清早,天還黑的時候」(約20:1),主耶穌從死裏復活了。沒有太陽,只有晨星發光照在那挪開的墳墓上。
黑夜還沒有退去,耶路撒冷的市民還沒睡醒。祂起來了,並不驚醒沉睡的人們。照樣,在「清早,天還黑的時候。」只有晨星發光照耀的時候,在基督裏死了的人必要復活。他們起來的時候,也像他們的主一樣,並不驚醒沉睡的人們。世界聽不見呼召他們的聲音,「睡在塵埃的阿,要醒起唱歌。」(賽26:19)每一個榮耀的身體,要從墳墓中出來,被提至空中與主相遇。今天我們為他們還有甚麼憂愁呢?「一宿雖然有哭泣,早晨便必歡呼。」(詩30:5)--彭納(Horatius Bonar)
榮耀的一天
One Day
基督在天上,頌讚聲滿天城,後來有一天,因世人罪重,
祂自天降下,藉童貞女誕生,成為人樣式,住在罪人中。
有一天,救主被押往各各他,有一天,救主被釘在十架,
受諸般痛苦,被人藐視辱罵,祂是我救主,捨命作贖價。
有一天,救主葬在園中墳墓,有一天,救主痛苦盡消失,
有天使下來,在主墳墓守護,祂是我救主,絕望者之望。
有一天,墳墓不能將祂封閉,有一天,墓口大石被移開,
主從死復活,戰勝死亡權勢,升到高天上,永遠作主宰。
(副歌)
主生為愛我,主死為救我,主埋葬墳墓,擔當我罪過;
主從死裏復活,使我白稱義,主將要再來,榮耀的一日。
基督教與其他宗教最大的不同是主從死裡復活的真理。
耶穌是我們的救主而非教主, 祂為眾人的罪受難釘死,並且勝過了死亡而復活;我們因祂的救贖而有永生的盼望,有一日祂必再來與眾信徒相遇在空中。
這首詩歌的詞是查普曼(J. Wilbur Chapman, 1859-1918)所作。 據作曲者馬虛(Charles
H. Marsh,1886-1956)所憶:「約在1908年夏,查普曼在紐約長島的石溪主持一個聖經研討會,他邀請我擔任大會的司琴,當時我高中畢業不久,獲此佳訊,不禁喜出望外,欣然前往。
大會時,他選用二首詩歌「榮耀的一天」和「大哉聖名」,囑我譜曲,並以我的名設定版權,我們的合作十分愉快。 嗣後我因進大學就讀而離開了查普曼博士。日後這首詩歌的版權曾一度發生爭議,最後版權歸回作曲者。」
查普曼是一位有名的奮興佈道家,他出生在印第安那州的裡之蒙,大學及神學院畢業後,先後在紐約及費城長老會牧會廿年之久。其後他感受神呼召他從事佈道的事工,於是他旅行世界各地主持聖經研討會,佈道會及奮興會。在這十年中,他提攜了許多後進及歌唱家。1917年他被選為美國長老教會主席。他有八本著作及寫了許多聖詩。
馬虛的父母是英國人,1886年由英國來美國愛荷華州的公理堂牧會;抵美不久,馬虛就誕生。 他在中學時,已顯露他彈鋼琴的特殊技巧。1915-1924年,他在洛杉磯聖經學院及大學教音樂;1924年赴法國深造,隨數位世界聞名的音樂家學習鋼琴,風琴演奏,作曲及譜管鉉樂;1928年返美出任歐州音樂與藝術學校校長並在第一長老會司琴及指揮詩班;1935年任加州聖地牙哥策劃聯邦音樂的區督導並在聖雅各堂司琴及指揮詩班。他的詩與繪畫,和音樂齊名。
中英文聖詩集參考
英文歌名 One Day
頌主新歌 119
頌主新歌(中英雙語) 120
教會聖詩 19
生命聖詩 150
新聖詩 309
歡欣讚美 294
聖徒詩集 58
聖詩 68
讚美 92
校園詩歌I 275
註:「歡欣讚美」詩集為英文版,原名是 Celebration Hymn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