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 靜夜亮光

上帝啊,禰是拯救我的上帝。求禰救我脫離流人血的罪。我的如頭就高聲歌唱禰的公義。(詩篇五十一:14)

大衛在此嚴肅的認罪中道出了他的罪。他幷不稱此罪爲殺人罪,或視之爲在不幸的意外中誤殺了一個好人的罪。反之,他用了真正的名稱──流人血的罪。雖然他幷沒有親手殺害拔示巴的丈夫,但是却暗中策劃,使烏利亞被殺。因此,大衛在上帝的面前仍然是謀殺者。我們要學習向上帝誠實。不要將邪惡的罪冠以好聽的名稱。不論你如何稱呼罪,罪都不會變得甜蜜。以上帝的眼光來看你自己的罪,敞開心門,承認罪的真實本質。顯然,大衛被自己的罪之嚴重性壓倒了。要用言語表達尚且容易,但要感受到其深沉的意義却是困難的。詩篇第五十一篇是痛悔心靈的寫照。讓我們尋求有同樣的心靈破碎。雖然我們的話可能表示懊悔,我們的心若不警覺到罪的代價是地獄,就不能期望得到寬恕。本節經文是向救恩之上帝懇切祈求的代表。祂有赦罪的特權。祂應許凡尋求祂面的可以獲救。祂是我的救贖主。詩人以稱頌之誓言結束他的懇求。上帝若拯救祂,他必高聲歌唱。在如此浩大的憐憫之前,誰能以別的形式代替歌唱?請注意歌的主題──上帝的公義。我們必高唱寶貴的救主所作成之工。獲得最大寬恕之愛的人,其歌聲必是最宏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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