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日有聲靈修

二月二日 活水

人多半是求自己的利益和幸福,若有人求別人的益處和幸福,便是為自己積存榮耀;但是為要得著榮耀才去為別人謀福利,這樣的榮耀是虛浮的榮耀,在神面前是不被紀念的。信徒是為了主才為別人活,這樣求別人的益處,才能得著不衰殘的榮耀和冠冕。

主是我們為神、為人而活的最高標準;祂也願意祂的門徒象祂一樣,有一次祂對門徒說:「你們知道外邦人有君王為主治理他們,有大臣操權管束他們。衹是在你們中間不可這樣;你們中間誰願為大,就必作你們的用人;誰願為首,就必作你們的僕人;正如人子來,不是要受人的服侍,乃是要服侍人;並且要捨命,作多人的贖價。」(太20:25-28

我們的肉體最歡喜人對我好、擔戴我、體恤我、服侍我;總是接受人的愛。我們常聽說:某人的擔戴不夠、某人的體恤不夠、某人的服侍不夠、某人的愛心不夠;很少聽說:我的擔戴不夠、我的體恤不夠、我的服侍不夠、我的愛心不夠。但是主叫我們對人好、擔戴人、體恤人、服侍人、愛人。我們當以主的心為心,如果我們有了主的心,就能有主的服事;主的靈若住在我們心中,我們就有主的樣式,無條件地求別人的益處;不但服侍人也能為人捨命,象使徒們所行的;他們為主捨命,其實也是為別人的靈魂舍了命。主捨命,是作多人的贖價;聖徒捨命,是為真道付上見證的代價。主為萬人作了贖罪祭,聖徒也為失喪的靈魂成了奠祭。


二月二日 活水二

我們在天上的父

主首先用「我們」一詞,「我們」當時只限于門徒和一切聽道的人,後來參加禱告的人越來越多,「我們」的範圍越來越擴大,「我們」代表了許多人,包括一切稱神為父的人。當我一個人禱告的時候,也用「我們」一詞,我就代表了所有父神的兒女向神禱告,所求的結果也要歸於一切父神的兒女。因為用「我們」,而不是用我了。就如一家中有五個孩子,向媽媽要糖吃,一個小孩子說。「媽媽給我們糖吃」。媽媽就拿出五塊糖,一個孩子一塊,雖然是一個孩子去向媽媽要的,所得著的是五份,一個孩子作了其餘四個孩子的代表。我們向天父禱告也是如此,一人禱告,所有神的兒女都要蒙恩。全世界有幾億信主的人,一同禱告,就都在神的工作中有分。所以主耶穌一開始就用了「我們」,這是非常有意義的。

主說:「我們在天上的父」因為我們還有地上的父,所求於祂的乃是天上的父。主耶穌曾說過,你們不要稱地上的人為父,這是指著在神面前說的,在天父面前,一切信主的人都是平等的,當我們用主的禱告的時候,在場的有祖父,父親,兒子大家同聲禱告,我們祖孫三四代就都成了弟兄,我們在神面前是平等的,連主耶穌也是我們的大兄,因為主耶穌也稱神為父。

從前亞伯拉罕在神面前也稱他的侄兒羅得為弟兄(13:8;14:14)。所以我們信主的人在神面前更是弟兄。在古時人與神的關係只是神人的關係,人稱耶和華為神,人不能稱神為父。稱神為父就是犯罪,是妄稱神的名,而且要被石頭打死。主耶穌有一次稱神為父,猶太人就要拿石頭打他。在主復活以先,人也只能稱神為天父,等到主耶穌從死裡復活以後,我們能稱神為阿爸,父。因為我們因基督耶穌有了兒子的靈,我們也稱神為耶穌基督的父神,我們可以稱神為神,為父神,為耶穌基督的父神,為天上的父。

我們稱神為父,首先表明我們是神所生的,是的,我們因信基督耶穌的人都是神所生的,既是神所生的,我們就有兒子的權柄,兒子不是僕人,生下來就帶著兒子的權柄,在家中居於尊貴的地位,兒子在家是享受的中心。約翰說:凡接待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賜他們權柄,作神的兒女(1:12)。這就是我們敢到神面前稱神為父的憑據,我們是神的兒子,這是不用懷疑的,因此我們可以坦然無懼地來到神面前禱告說,「我們在天上的父。」因此我們呼叫「阿爸、父」(8:l5)生我們的父。


二月二日 活水三

我們知道罪是因亞當一人進入世界的,但罪的根源不是從亞當來的,是從撒但就是從古蛇來的子亞當是受害者,他雖然是受害者,也要擔當自己犯罪的刑罰,就像有人唆使另十個人犯罪,唆使人犯罪的有罪,那被唆使的也不能無罪。撒但有罪是肯定的,亞當也不能逃罪,所以神刑罰了亞當。但神沒有詛咒亞當。神給亞當一條命令,就是你吃的日子必定死,亞當吃了以後,死在他身上就開了頭,直到他歸於土。他的靈先死,與神所賜的生命隔絕了,相繼他的身體也死了。死是神處理罪的唯一方法,死臨到了亞當,因為亞當犯了罪。死臨到亞當的一切子孫,因為亞當的子孫也都有了罪,所以死就臨到了眾人。就是主耶穌來到世界上擔當人的罪,也是釘在十字架上死了,主耶穌自己沒有罪,雖然擔當別人的罪,神也以死對待祂。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神用死來除掉罪。

亞當犯了神的禁令,但是神為他設立了救法,以羔丰代贖,以羊皮披在他身上,從此以後必須有羔丰代死,才能贖罪。他的兒子亞伯,為什麼蒙神的悅納?也是因為献上了流血的祭,就是羊的代贖。

到了挪亞的時候,人都犯罪私為什麼挪亞還可以存活?因為他也是信代贖的羔羊而稱義。神用死來處理當時世代人的罪惡。挪亞從方舟出來之後,立刻向神獻了全牲的燔祭。耶和華聞那馨香之氣,就心裏說:我不再因人的緣故咒詛地,……也不再按着我才行的,減各種的活物了。……(8:21)神從古以來都是以死處理罪的,罪的工價就是死,沒有第二個方法除去罪,那些不死的,也必須有代死的,這是神的公義。

以色列人犯罪,神也是以死來刑罰他們。但是神也同時設立了各樣的祭物,來替代犯罪者的死,使他還可以活下去。牛羊的血不能除罪,就是牛羊的代死,是無用的,惟有基督的替死,才能贖罪,獻牛和羊是叫人明白替死的真理。神要把罪從祂的國裏除掉,只有一個方法,就是死刑。所以神的兒子主耶穌基督為罪死了。


二月二日 喜樂的心

我已經給你們權柄,可以踐踏蛇和蠍子,又勝過仇敵一切的能力,斷沒有什麼能害你們」(路10:19

每一個基督徒,在世上都是基督的代表。我們是神的使者,在蒙主拯救、脫離黑暗的權勢,進入祂愛子的國度之後,我們就隨時隨地佩帶著屬天的權柄。

但這特權附帶有嚴厲的警誡:我們自己必須先順服神的權柄,才有資格運用這權柄。我們知道,在創世之初,萬物原都臣服於人類的管轄之下。何以到了今天,它們不再轉命于人的指揮呢?為人自己墮落了,沒有遵行神的話。為何獅子會咬死那個猶大來的神人呢?(見王上13:26)因為他違背神的命令。相反的,獅子為什麼不傷害但以理呢?因為他在神面前是無辜的。再舉個例子,使徒行傳裡,傲慢的希律王被蟲咬死,然而毒蛇卻不傷保羅的手。在此,受造之物終於又一次臣服于基督的使者。其關鍵就在於使者自己是否順服差遣他的王。


二月二日 靜夜亮光

這都是古時所記載的。」(歷代志上422

這些事尚不及那些令我們心靈振奮的事古老。讓我們來回憶,複述那些事蹟,如同守財奴數算他的金子。父藉祂至高無上之選擇權,揀選我們得永生。在這世界的根基被立以前,我們就被祂揀選了。永遠之愛是與此揀選並行的。並不單單只是上帝的旨意將我們分別出來,其中還包含了上帝的愛。上帝在起初、從起初就愛我們了。永恆的計畫將我們從註定的毀滅中拯救出來,潔淨我們,使我們成聖,最後榮耀我們,這計畫從開始就設計好了。不變的愛和絕對的主權是並行的,上帝的約是永恆的。在第一顆星開始閃亮以前,耶穌已對神聖應許作了承諾。在祂裡面,選民註定了可以得到永生。因此按著上帝的目的,在上帝的愛子和祂子民之間建了最最蒙福的約。時日不多了,但是這約仍然是他們得安全之根基。這些古老之事常被忽略,甚至被大多數信徒所排斥,真是恥辱他們只要更多明白自已的罪,就會更崇敬祂的恩典。讓後今晚來讚美並敬拜祂。


二月二日 荒漠甘泉樂侶

祂藏我靈

……將我藏在祂手蔭之下;又使我成為磨亮的箭,將我藏在祂箭袋之中。」賽49:2在祂手蔭之下」我們常有到那裡去的需要。日光太炫耀了;我們的目光會受到損傷,使我們不能分辨相仿的顏色。所以神將我們暫時藏在疾病的蔭中、憂愁的蔭中、窮苦的蔭中,在那裡和日光隔絕。但是不要怕!這是神的手蔭,祂正在引導。你有許多功課只能彀在那邊學得的。不要想神已經把你丟在一邊了。你仍舊在祂箭袋之中;祂並沒有把你當作無用之物拋去。祂現在把你藏起,保守你直到相當的時候,祂要配你在弓弦上,送你出去,使仇敵受虧損,使神得榮耀。哦,在神手蔭之下的信徒阿,戰士如何寶貝他的箭,把牠藏在貼身的箭袋中,神也如此寶貝你、愛護你、藏你在祂的蔭庇之下。-譯自梅爾(Meyer)著以賽亞書中的基督(Christ in Isaiah)。

許多時候,黑蔭倒是生長必需的條件。美麗的玉蜀黍在夏夜的蔭下生長得最快。在炎熱的日光下,牠的葉子是捲著的,到了天上起黑雲的時候,葉子很快地開放了。也有許多美麗的花,日間藏起牠們的美麗來,晚蔭降時方纔開放。神的手蔭也能幫助我們生命的成長,彰顯我們屬靈的美麗。--選

 

祂藏我靈

He Hideth My Soul

何等奇妙救主是耶穌我主,祂真是我奇妙的主;

祂把我靈魂深藏磐石之中,得喜樂如江河無窮。

 

何等奇妙救主是耶穌我主,祂挪去我一切重負;

我永不動搖,因有主手扶持,一生力量是祂所賜。

 

(副歌)

祂藏我靈魂,在磐石洞穴裏,

如乾渴之地得蔭庇,

祂藏我生命,在祂大慈愛裏,

用祂全能手來扶攜,

用祂全能手來扶攜。

 

在強烈的陽光下,人會失去分辨相仿色彩的眼力。神把我們放在疾病或苦難的蔭下,親手扶持和庇護,助我們成長,使我們體會苦難與祝福的涵意。「祂藏我靈」是著名的盲眼女詩人芬妮、克羅斯比的作品。芬妮、克羅斯比(Fanny J. Crosby
1823-1915
),美國人,在出生六週時,因感冒被誤診而失明。她八歲開始寫詩,十五歲時就讀於紐約盲童學校,在校中,她的詩曾多次獲獎。畢業後任教該校達十一年之久。1858年她嫁給盲樂師梵阿斯丁(Alexander Van Alstyne),兩人以大半時間服務盲童。

她在四十一歲時寫下第一首聖詩,到四十四歲時,決定以寫作聖詩為終生工作。她一共寫了八千四百多首聖詩,她的詩歌洋溢著堅定信心和喜樂,許多著名的奮興家及聖樂家都喜愛在大會中唱她的聖詩,或特約她寫聖詩,她真不愧是聖詩作者中的桂冠詩人。她從未埋怨令她失明的庸醫,反而說:「我相信仁慈的主與祂奇妙的旨意,祂用這種方法,將我分別為聖,使我有機會作祂指派我的事工」。「我若不瞎眼,就絕不會得到這樣好的教育,也不會訓練成如此強的記憶,更不能使這許多人得到益處」。在她九十歲的慶生宴上,她說:「在這廣大的世界上,沒有比講主的故事給我更大的快樂,因為這是我的信息……我對神和聖經真理的愛慕,在九十歲時比十九歲更真切、更堅定」。她深覺神的恩典是足夠她用的,因為在基督裡的信心,是足以戰勝人生旅途中任何不測的變化。

 

1890年,有一天作曲家寇伯克(William J. Kirkpatrick., 二月廿六日)來訪芬妮,告訴她,他新作一曲,希望有合適的詞句,成為可唱的聖詩。當寇伯克奏曲時,芬妮跪下禱告,舉首仰望,而這首歌詞很快地自她心中湧出。

 

中英文聖詩集參考

英文歌名        He Hideth My Soul

頌主新歌       334

頌主新歌(中英)     338

教會聖詩       82

生命聖詩       280

新聖詩        178

聖徒詩集       354

聖詩         230

讚美         254

世紀讚頌       319

青年聖歌I       173

校園詩歌I       53

讚美詩(新編)補充本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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