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出入的法則(結44:1-3)
出入聖殿有一定的法則。東門是一個特別的門,神曾從這門進入聖殿,所以必須關閉,誰也不可以由其中進入。唯有王,按著王的身份,才能坐在這門內,在耶和華面前吃餅。唯有與神有同等地位的,才能由此經過。這位與神有同等地位的就是基督。此外,身心未受割禮的人,不得進入聖地。
三、事奉的法則
以色列人靈性衰落、厭倦事奉,卻又不好意思放棄,於是將身心未受割禮的外邦人代替他們應作的事奉工作。所以神藉先知以責備的口吻論到利未人的責任。
1.事奉的位置(結44:10-16):利未人在聖殿中供職,是當僕役的。首先,他們有看門的責任。照管殿門,不只是看門,事實上是照管整個聖殿的。另外,利未人原有責任保持敬拜與獻祭的聖潔,不容玷污一切的聖物。
2.事奉的穿著(結44:17-19):表示事奉時穿著的規條。
3.事奉的生活(結44:20-22):是關于理髮、喝酒、娶寡婦和被休的夫人的規條。
4.事奉的職責(結44:23-27):說祭司必須能教導民眾,判斷爭訟。所有節期以安息日為基礎,視屍體為不潔淨。
5.事奉的福分(結44:28-31):祭司在神以外沒有產業,他們的產業是神自己。一切的舉祭、初熟的果子、百姓所獻的上好的出産,都屬于祭司,都屬于事奉的人,這表明,基督的豐富要作我們的享受。
關於聖殿法則的經文對今日教會有寶貴的教訓:第一,與神距離的遠近取決於我們對於祂的忠誠的態度,敬畏神的人必得祂的尊重。第二,神所看重我們的,是我們有無活出聖別的身分。第三,我們是神所立在這世代的君尊祭司,目的是要透過我們按著神所定規的話語原則來生活,以教導周邊的人能明白神的旨意,進而引導他們與我們一同來敬拜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