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賽亞書 63:1~7
1節:描述身穿紅衣服者說明祂的身份,祂是大有能力,有權柄,統管世間萬物者.參考啟示錄19:11-13節我們可以明確的知道這是描述主再來時施行審判的光景。“以東”原意是紅色,“波斯拉”原意是收聚葡萄的人。
2節:形容這位大能者身上穿的紅衣像是踹酒醡時染上的,在舊約時代,踹酒醡是比喻神施行審判與懲罰(參考哀1:13-15,約珥3:12-13)。
3節:大能者回答祂身上的衣服染了紅色是因為祂施行審判,懲罰列國的百姓時,百姓的血沾染了祂的衣服.“眾民”是指外邦列國的百姓,其中也包括悖逆神的以色列民。
4-6節是描述神獨自施行對以色列民審判與懲罰。
4節:經文中的報仇之日與救贖之年指的是同一時間,但先知使用日與年是顯示神的怒氣是短暫的,而神的救贖恩典是長久的。
5節:再次重申神獨自的施行審判,神發烈怒因為祂是公義的神,祂必審判與懲罰悖逆的百姓,神也伸出祂的膀臂拯救祂的百姓。(參考賽59:16,詩44:3)
6節:踹下眾民:就是神要審判所有悖逆祂的人.“使他們沉醉”是描述百姓將飽飲神憤怒的杯,受到神的審判(賽51:17),沉醉有壓碎的意思。
7節:從這節開始以色列民回想起神對他們的恩典,而他們卻是一再的悖逆神,遠離神。“題起”原文意思是提醒神,先知在此向以色列民述說神的恩典特別指出3點:1.大恩2.憐恤3.慈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