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賽亞書 57:16~18
· 16節:描述至高的神對以色列民的救恩,是因神的本性,祂憐恤顧念人身心的脆弱(賽42:3,詩78:38-39,詩103:8-14)。”相爭”是指當人犯罪時,神發怒向人施行管教,但神也憐恤我們的軟弱,而不永遠發怒,因為祂知道人的靈命將會因神的發怒而越來越衰敗(賽54:7-9,27:7-9,耶3:5,12,詩103:9,86:15)。
· 17節:指出神發怒的原因是因以色列民犯了貪婪的罪,在舊約時代,貪婪罪是神所不能容忍的重罪(耶6:11-13,西3:5-6),貪婪就像拜偶像一樣是神所憎惡的,因為一個貪婪的人他的心就被金錢物質所控制,他們以金錢物質取代了神在他們心中的地位。”隨心背道”是指以色列民順從自己貪婪的心,過著違背正道不敬畏神的日子(賽9:13)。
· 18節:醫治是饒恕與恢復的意思。神雖對以色列民施行管教,但祂也饒恕安慰以色列民(詩6:1-2,44:4,147:3,賽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