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賽亞書 52:1~4
· 1-6節:神為了祂自己的名,應許祂的百姓必從被擄之地得釋放。
· 9-10節:宣佈神的百姓得釋放。
· 11-12節:描述神的百姓得釋放的情景。
· 13-15節:神親自宣佈祂的僕人彌賽亞將受羞辱,但最後將被高舉且有尊榮。
· 1節:錫安,耶路撒冷都是代表以色列的百姓,神在此鼓勵以色列民要從頹喪中振奮起來,穿上華美的衣服。未受割禮之人即指不潔淨的人,神要保護祂的百姓過聖潔的生活不受世界玷污。在以弗所書2:11-15保羅告訴我們因著主耶穌的寶血,外邦人也成為潔淨的人了。
· 2節:神的百姓要抖下身上的塵土從哀傷中走出來,從被擄之地得釋放,重新坐到寶座上。(賽3:26,47:1,伯2:12-13)
· 3節:神讓以色列人為巴比倫人擄去,是為了懲罰以色列人的背逆,神並沒有從他們得任何的價錢,如今以色列民從巴比倫歸回也不需要付任何的價銀,這節經文說明了神有絕對的主權。(詩44:12-13)
· 4節:先知回述以色列人的歷史,他們原是在埃及做客的,後來受到埃及人的欺壓,離開了埃及,卻又受到亞述人的欺侮,這原是神允許亞述人的,但亞述人不應該奴役以色列民,這是神所不允許的。(出1:8-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