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從你旁邊經過,……對你說,……仍可存活。(以西結書十六:6)
蒙救的人,請以感恩的心來思考這句充滿憐憫的話。請注意上帝這個命令是威嚴的。在這節經文中,我們發現一個罪人,除罪惡以外,一無所有,他所能期盼的不是別的,只是上帝的忿怒。但是永生的主帶著榮耀經過他的身旁。祂看到他,停下來,然後宣告這簡單却帶能力的話──仍可存活。這個命令有多重意思。當祂說:「仍可存活」這話中包括許多事情。這個罪人正在等待定罪,但是全能者說:「你可存活」,他被饒恕、被赦免了。命令使人得著屬靈的生命。我們幷不認識耶穌。我們的眼睛不能看見基督,我們的耳朵也聽不到祂的聲音。耶和華說:「活吧!」,我們這些死在罪惡過犯中的人就活過來了。這命令包括榮耀的生命,就是屬靈生命的完美。「就對你說……仍可存活。」那話繼續在他身上,終其一生。在死亡的陰影之中,仍可以聽到主的聲音:「存活!」在復活的淩晨,天使長以相同的話聲迴響:「復活了」。蒙救贖之靈升上高天,要在上帝的榮耀中接受永遠的祝福時,也是靠著這相同的話「活了」的能力。這是一個不可抗拒的命令。大數的掃羅要往大馬色去逮捕上帝的衆聖徒時,從天上有聲音向他說話,幷且天上發出比太陽更明亮的光。掃羅說:「主阿,我當作甚麽?」(徒二十二:10)這命令也是一個無價的恩典。罪人蒙救,只是因爲上帝要彰顯祂無價的、非買來的、非尋找可得的恩典。基督徒啊,將你自己的地位視爲債主所賜的恩典吧。以懇切的心來過像基督的生活,以此顯示你的感恩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