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9日 靜夜亮光

凡父所賜給我的人,必到我這裏來。(約翰福音六:37)

這一宣告包含了有關選民的教義──有一些靈魂是上帝賜給基督的,也包含了有效呼召的教義──這些上帝所賜的人,必要到祂這裏來。雖然他們自己可能抵擋,但是終必脫離黑暗進入上帝奇妙的光中。這一宣告也教導我們信心的必然性──雖然這些人是賜給基督的人,但除非他們來到祂面前,否則不能得救。進入天國別無他法,唯有通過大門,就是基督耶穌。父所賜給救贖主的人必須到祂那裏去,因此,除非他們來就基督,否則無人能進入天國。哦,在這兩字「必來」中有何等的能力和權威!主耶穌用祂的使者、祂的話語、和祂的靈、甜蜜地、滿有恩典地驅使人來,使他們可以在祂的婚宴中坐席,祂幷不强迫人,祂給人自由選擇,却以祂恩典的能力吸引他來。我可能在別人的意願上行使權力,但是別人仍有完全自由的意願,因爲約束之行爲是建立在人共同認可的律法上。耶穌用不可抗拒之論點向明白的人說話,以有力的理由來吸引人心,此外尚有聖靈奧秘之影響,以全部力量和熱情在心靈中工作。以前曾經悖逆的人,現在以喜樂的心降服在耶穌的管理下,被至高者的愛所征服。那些被上帝所揀選的人,心甘情願、歡喜快樂地接受基督,以單一、純淨的信心到祂跟前來。他們安息在祂裏面,因祂是他們的救恩,也是他們一切所望,你是否也這樣來就耶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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