祂向我們這信的人所顯的能力,是何等浩大,就是照祂在基督身上所運行的大能大力,使祂從死裏復活。(以弗所書一:19~20)
有人以爲悔改是藉人的自由意志就能達到,因他性情之改善就能産生。我們當如何說呢?我們若能見到死人靠他們自己的力量從墳墓中復活過來,那麽我們就能期望不敬虔的罪人能因他們的自由意志轉向基督。這不是聖經的教導,我們也不能從聖經中讀到這樣的話。所有賜生命的大能都是從聖靈而來。所有士兵和所有大祭司都無法將基督的身體留在墓穴中。死亡本身不能捆綁耶穌。同樣不可抗拒的大能也顯明在信徒身上,使他復活的生命有新的樣式。沒有任何罪孽、腐敗、陰間的惡魔、或世上的罪人能停止上帝恩典的手去使人悔改。使基督從死裏復活的能力是榮耀的。它反映了上帝的尊榮,使邪惡之衆喪膽。因此,每一罪人悔改都要歸大榮耀于上帝。這復活的能力也是永恒的大能。「基督既從死裏復活,就不再死,死也不再作祂的主了。」(羅六:9)因此,我們這些從死裏復活的人,不再返回死亡的工作或返回我們過去的腐敗,却要活在上帝裏面。「因爲你們已經死了,你們的生命與基督一同藏在上帝裏面。」(西三:3)「叫我們一舉一動有新生的樣式,像基督借著父的榮耀,從死裏復活一樣。」(羅六:4)使我們的頭復活的能力,也照樣運行在肢體的生命中。能與基督一同復活過來,是何等大的福氣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