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數記導讀第三十五講 約但河東的人與地
神的應許是豐富而充滿恩典,然而人的自我中心的無知,加上在屬靈事上的短視,使人的眼睛從神的身上轉移。只要自己滿足了,不留心神永遠的祝福,結果是製造了各種各樣的難處。
一、自私的請求 (民32:1-5)
1. 不識上好的
以色列人出埃及的目的,就是要進入神所應許的迦南美地。以色列人已經整裝待發,即將渡過約旦河,得著應許之地為業,但此時卻有兩個支派竟提出放棄去迦南地。
2. 選擇次好的
“雅謝地和基列地”位於約但河東的高原,雨水充足,自古就是適合畜牧的優良草場。以前是亞摩利王西宏、巴珊王噩的國土,現在耶和華助以色列人攻取了該地。但流便和迦得支派的心思被眼前的美景吸引住了,他們只注意自己的需要,提出要停留在河東, “不要過約但河”,並且要求把約但河東的“這地給我們為業”。
3. 失去最好的
迦南地是神的應許,河東雖然適合放牧牲畜,但卻無險可守,很容易被仇敵侵擾。人既然堅持自己所嚮往的,神也會任憑他們 ,只是神的“允許”。神的“應許”是上好,神的“允許”只是次好。
二、嚴厲的責備 (民32:6-27)
神的定規是要一個整體的以色列活在迦南地,一部份的人不在迦南地,那就是在神的計劃中製造破口。從舊約的以色列人到新約的教會,神都是以身體的原則為帶領,要求神的子民一面以神為頭,一面又活出肢體的關係。摩西對這兩個支派曉以大義,他們寧願過河與弟兄們並肩打仗,幫他們把地得到了以後再回來。但卻不要在河西得產業。他們自己定規了自己的道路,他們照著所說的作了。表面上,神也答應他們所求的,但這個答應只能說是神許可的祝福,不是神命定的祝福。
三、當有的順服 (民32:28-42)
兩個支派的人在河東安頓好家人和財物,便準備與以色列的弟兄們渡河去作戰。他們像是為著神的應許去爭戰,在爭戰中也付出了不少的代價,但是卻不享用神的應許。不會享用神的人是不體貼神的心。原先要求在河東得產業的只是流便和迦得兩個支派,等到他們的要求得到允許,卻又多出了瑪拿西半支派。事實上是他們自己先去攻佔亞摩利人的地,這並不是神要他們去攻打的,是他們自己去的。若沒有兩個支派的要求在先,也就不會有這半個支派跟隨在後。作肢體的若不站住地位,就會絆住其他肢體。在他們的身上,顯露了人在屬靈的事上的一些軟弱,因此,我們可以從他們的失敗中獲取教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