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论谁为大,成了各样社团组织里的问题,并引起很大的分争,甚至杀人流血,这是出自一个来源,首先是肉体的私欲,是从撒但来的。在任何一种社会团体之中,有上有下,有大有小,有头有尾。但在天国中,在教会中不是如此。为首的不是自封的,为大的不是自尊的。
当主耶穌在世上的时候,祂拣选了十二个门徒,他们中间也常争论谁为大。当然他们不是与基督相争,而是在他们中间相争。每次当他们争论的时候,主都告诉他们如何才能为大。
有一次西庇太儿子的母亲,同她两个儿子上前来,拜耶穌,求主叫她两个儿子在基督的国里,一个坐在祂右边,一个坐在祂左边。除了主以外,这两个位子最大了。其余的门徒听了,就恼怒他们二人。主教训他们说:“你们知道外邦人有君王为主治理他们,有大臣操权管束他们。只是在你们中间不可这样;你们中间谁愿为大,就必作你们的用人;谁愿为首,就必作你们的仆人;正如人子来,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并且要舍命,作多人的赎价”太二十25—28。
有一次“他们来到迦百农,耶穌在屋里向门徒说,你们在路上议论的是什么。门徒不作声,因为他们在路上彼此争论谁为大。耶穌坐下,叫十二个门徒来,说,若有人愿意作首先的,他必作众人末后的,作众人的用人”可九33—35。
“门徒进前来,问耶稣说,天国里谁是最大的。耶穌便叫一个小孩子来,使他站在他们当中,说,我实在告诉你们,你们若不回转,变成小孩子的样式,断不得进天国,所以凡自己谦卑象这小孩子的,他在天国里就是最大的”太十八1—4。
主将要钉十字架的时候,在逾越节的宴席上,气氛很是紧张,主就要离开他们了。但门徒起了争论,他们中间那一个可算为大,“耶穌说,外邦人有君王为主治理他们;那掌权管他们的称为恩主:但你们不可这样,你们里头为大的,倒要像年幼的;为首的倒要像服事人的”路二十二24—26。主亲自给门徒洗脚,为他们留下了榜样。
以上是主的教导,在教会里面也有为首的,为大的,但那为首的为大的当象小孩子又象作仆人的。不能高人一头,惟我独尊,若有人在教会中如此为首,就不是基督的仆人,是自高自大的人。我们当共同服基督的权柄,高举元首基督,以基督的教训为当遵循的道路,这才是好教会。不能作好为首的丢特腓(约叁9),免得落在魔鬼的网罗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