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福音 12:37~50
- 第二種人是官長中的一些人,他們雖然相信,但不敢公開承認,“恐怕被趕出會堂。”因為“他們愛人的榮耀過於愛神的榮耀”,世界上的地位勝過了上帝的福音、恩典、真理。一個人若是單注重現在的價值,事業好一點,金錢多一點,但當靈魂離開身體,要死亡的時候,這些物質的東西、暫時的名譽榮耀有什麼價值呢。
- 44-50節是一個大的警告:神是看不見的,藉著耶穌可以看到神,若是不相信,“我所講的道在末日要審 判他”。祂所講的道是神的命令、是神的話、是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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