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福音(1.09)

約翰福音 2:23~25

耶穌基督在普通人中間繼續行神蹟。很多很看見了就信了他的名,但耶穌“卻不將自己交託他們”。因為他們信不是為著認識主耶穌,而是為了神蹟。


一、神蹟不一定能讓人信主。一個香港的富人生了腦瘤,醫生沒有辦法,但是在弟兄姐妹的禱告下痊愈了,他的大兒子見這樣的神蹟信了主,另兩個兒子卻還是不信。可見神蹟不是主要的,主要的是要清楚認識,并從心裡承認祂從死裡復活使人得救,認祂為主。


二、真正的信是真正認識主。一位先生樂於助人,但卻有婚外情,太太說結婚二十多年還沒有真正認識他。基督徒越認識主,信心就越堅強,讀聖經的目的不是為了懂得道理,而是認識主。來聚會的目的不是來唱贊美詩、敬拜主,而是借著敬拜更認識主。聽弟兄姐妹的見證也不是享受他們的見證,而是借著他們的見證更認識主。


耶穌 “不將自己交託他們”,因為知道一些人心不正,不是真心的。主耶穌用五餅二魚喂飽眾人以後“眾人要來強逼他作王”,耶穌獨自退到山上,又說:“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就有永生”(約6:54)唯有像西門彼得那樣知道主“有永生之道”,“是神的聖者”(約6:68-69)才是真正認識主。


三、如果不把自己交給主,主怎麼“將自己交托他們”?信不是理智上的,而是意志被說服,正式相信。如果有人說一杯水有特效,你說你相信,但不去喝它,能算相信嗎?信是把人的生命打開,把主接待在心裡,我屬於祂,祂屬於我,才是整整的相信。抗戰時一位士兵問英國將軍什麼是真正的基督徒。將軍把糖放在茶裡說,糖在茶裡,茶在糖裡,這就是基督徒。愿基督徒都真正認識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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