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福音(5.04)

約翰福音 15:18~27
這段經文教導我們清楚世人對我們的態度,與如何成為主基督的見證人。前一段經文中主教導我們要彼此相愛,但當我們在世上表現出屬神的品格彼此相愛時,就惹來他們(如法利賽人、文士)對主的恨惡。他們嫉妒屬神的人所表現出來的那種犧牲的愛,這種愛是他們做不到的。
1.恨你們以先,已經先恨我了:他們不能接納耶穌,因為耶穌將父神的榮光顯現出來,遮蓋了他們自以為義的好行為,所以要釘耶穌十字架。
2.世界必愛屬自己的:因為屬神的人將犧牲的愛表現出來時,奪取了原本屬於世人的稱許,所以他們要逼迫耶穌,也要逼迫那些屬耶穌的人。
22-25節教導我們明白藉著耶穌的教訓與行為,我們知道耶穌是神所差派到我們中間為神做見證的,也因著耶穌的教訓使人看到自己所隱藏的罪,而世人卻仍不知悔改,惹神的恨惡。
25節“他們無故的恨我”,是因耶穌基督的教訓與行為顯出他們的罪行,同樣的,當我們為主耶穌做見證,顯出世人的罪時,他們也不能接納我們,他們也恨惡我們。(參考約翰福音第8章)
26-27節,主告訴我們,父神差遣保惠師(聖靈)來到我們中間與我們同工,一起為耶穌做見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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