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馬書 (4.10)

羅馬書 10:5~10
口裡承認、心裡相信
保羅提出一個新的原則:不是出于律法的義,而是出于信心的義。也就是不是靠著行出律法規條,得到與神和好的關系,而是因著信接受神爲我們預備的救恩,得到神得赦免,回復與祂和好的關系。
靠著行律法稱義,是想成就自己的義,這種建立在行爲上的義,讓人自高,不把榮耀歸給神。與它對比的是從信心來的義,就是承認我們無法靠行為滿足神公義的要求,只有謙卑的接受神的拯救。因此基督來就是要改正這種靠行爲稱義的觀念。他親自道成肉身,成就救恩,讓我們因著信白白得到神的義。救恩不是我們做成的,完全是神。
保羅把律法改爲基督幷沒有違背摩西的原意。因為律法是神的命令,是神對以色列民的心意,要以色列人遵行的。律法與基督並不是對立的,他們有相關性。
出于律法的義和出于信心的義兩者最大的差別就是:律法是要求我們遵行,基督則是要我們信靠。如今律法的總結基督已經來了,律法的目的已經在基督裏得到了成全,我們今天不再是靠著行律法得稱義,而是憑信接受基督爲我們預備的救恩。我們要做的就是承認自己是個罪人,接受耶穌的血洗清我們身上的罪。白白的恩典,因信接受,就是這麼簡單。
保羅說:「你若口裡承認耶穌為主,心裡信神叫他從死裡復活,就必得救。」這是我們接受福音得到救恩第一步要作到的。口裡承認是公開的見証,這與心裡相信是分不開的。心裏相信神已經叫耶穌從死裏復活了。基督的復活証明他是道成肉身來到世間的基督。祂從死裏復活,以大能表明祂是神的兒子。我們相信,耶穌在十字架上贖罪的救恩,已經滿足了神公義的要求,救恩已經得到成全。祂的復活正顯明父神已經接受祂為我們獻上的贖罪祭,如今祂在父的右邊為我們祈求。相信耶穌從死裏復活,就是相信耶穌是神,祂爲我們成就的救恩是有功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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