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馬書 5:6~11
基督至高的愛(羅5:6)
基督的愛超乎世人的愛,祂為我們而死。當我們還悖逆祂、抵擋祂、甚至嘲笑祂、犯罪、與祂爲仇的時候,祂就無條件地爲我們捨命了。
基督在我們悖逆的時候爲我們死(羅5:6-10)
基督願意爲我們這群罪人而死,從這點我們就可以看出,神對我們的愛是何等深了。
雖然我們只是個罪人,然而神卻先愛我們,捨了自己的兒子作我們的救主,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瞭。
我們站在與神敵對的關係上,神卻讓他的兒子爲我們成爲挽回祭,達到了神公義的要求,平息了神的憤怒。而我們因著基督,從與神敵對的關係,進到與神和好的關係。
結論
救恩所帶我們三方面的福分:
已經成就的地位。我們「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與神相和。」這是神已經做成的救贖、我們在其中穩穩地站立得住,有得救的確據。
經歷改變生命的救恩,存著盼望而歡喜。這盼望,是神在基督裏,在將來要賞給我們的榮耀。
爲主而活,生命更新而變化,與稱義的地位相稱,活出成聖的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