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加福音 17:11~19
第七十一講 十個痲瘋病人
主耶穌在去耶路撒冷的路上進了一個撒馬利亞村莊,有十個長大痲瘋的人迎面而來,遠遠地站著。因為痲瘋是一種可怕的傳染病,當時無藥可醫。所以法律規定病人必須隔離,住的地方不能靠近大路。見人必須高舉雙手高聲警告路人他們是痲瘋病人。他們居然住在村子之內,可能是因為在撒馬利亞省內的緣故。那裡一半猶太人,一半撒馬利亞人,對摩西的律法執行不太嚴格。
十個痲瘋病人高聲喊著說,耶穌夫子可憐我們吧。主耶穌就動了慈心,叫他們去把身體給祭司查看,因為祭司是當時的醫生。他們去的時候,走在路上就潔淨了,病就好了。因為他們相信耶穌所說的話,主耶穌所說的話沒有一句不帶能力的。祭司查看以後證明他們不再是痲瘋病人。
十個人得了醫治,只有一個人回來表示感謝,大聲歸榮耀與神,俯伏在耶穌腳前感謝他。此人是撒馬利亞男人。主耶穌問,除了這外族人再沒有別人回來歸榮耀與上帝嗎?可見這是唯一得恩又感恩的人,那九個屬於上帝原有的選民卻沒有感恩的心。他們的病得了醫治,靈魂卻沒有得救。只有這個得醫治又感恩的人成為得救的人。
身體得醫治是外面的事,靈魂得拯救更為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