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福音 8:1~11
第五十三講 赦免的力量
約翰福音8章1-11節記載了一個非常動人的故事。
猶太人捉到一個與人通奸的女子,把她帶到耶穌面前,讓主審問。這是一個非常惡毒的計謀。他們是要設下圈套,陷主於有罪之地。耶穌若按摩西的律法定她的死罪,猶太人會立即把她拖出去打死,就要違反羅馬帝國的法律,犯殺人之罪。如果主耶穌不同意定她的罪,猶太人會反過來控告他違反摩西的律法,那麽主耶穌講的所有的道就失去了憑據。
主耶穌在衆人氣勢洶洶催逼他的時候,卻用一個彎下腰寫字的動作來緩和局勢,把衆人的注意力轉移到主耶穌寫字上面。主耶穌直起腰對那些不肯罷休的人說,你們中間誰是沒有罪的,誰就可以先拿石頭打她。然後又彎下腰繼續寫字。衆人聽見這話,從老到少一個一個都出去了,一個也未留下,只有那個被控告的女人站在那裏。
耶穌直起腰來問那個恐懼戰驚、滿面羞愧的女人說:沒有人定你的罪嗎?她說,主啊,沒有。耶穌說:我也不定你的罪。去吧,從今不要再犯罪了。主的話赦免了她,釋放了她,使她得到從天來的力量,有機會重新做人,成爲一個聖潔、信靠上帝的人。
我們能否像主耶穌一樣赦免這樣的人?教會是否願意接納這樣的人為會友?如果她真正改變了人生,成爲一個虔誠的信徒,我們應該以歷史的眼光真誠接納。這就是赦免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