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穌生平(2.03)

馬太福音 4:17, 馬可福音 1:14~15, 路加福音 4:14~15
第十五講  主耶穌在加利利長期的傳道工作
主耶穌30歲受洗以後開始傳道的工作,前半年多半單獨行動,記載不多。以後在加利利的工作可分八個階段,有八組不同的實例。第一段是講耶穌醫治猶太人大臣之子;拿撒勒人拒絕主耶穌的工作,先知在本鄉不受尊敬;迦百農成為主耶穌新的傳道地點。
一、約4:46-54記載:希律王管錢大臣的兒子病得要死,這人從迦百農城來到迦拿城求主憐憫。耶穌對他說:“回去吧,你的兒子活了!”因為他相信耶穌的話,他的兒子就在主耶穌對他說話的時候就好了。耶穌並沒有見到他的兒子,但是他的兒子卻活了。這是耶穌在加利利所行的第二件神蹟,顯出主耶穌變死亡為生命的原則。
二、路4:16-31記載耶穌回到故鄉拿撒勒在會堂講道。那裡的人沒有屬靈的胃口。他們受主責備以後惱羞成怒,將主耶穌趕出城去,以致失去了認識上帝的機會。所以我們也要小心,在聽見福音的時候要趕快相信接受真理,切莫失去良機。
三、太4:13-16記載的是耶穌離開拿撒勒將傳道的中心遷到迦百農城裡的事。人們從南部的耶路撒冷,甚至從北部的推羅、西頓也來向主求恩。人們不只前來聽他講解的道,並且把病人帶來求他醫治。他就醫好了許多病人,並且在安息日趕鬼,顯出主耶穌有上帝的權柄。主的名聲傳遍了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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