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加福音系列(6.12)

路加福音 24:36~53

有力的見證人在於:

  • 明白聖經,傳揚真理。經歷固然有益,目的是叫人相信真理,相信耶穌基督;
  • 聖經的精要在於神的兒子耶穌基督。摩西的律法、先知的書、詩篇上的話凡指著耶穌的,都必須應驗;

  • 有托付,並且有上頭來的能力充滿,見證所傳的道。

耶穌親自來成全了聖徒,並且指派他們就是這些事的見證人:

  • 證明了復活,靈性和身體的復活。説話表明了己;手腳、釘痕的記號證明了是他的身體;吃,表明了正常的運作;

  • 聖經是預言,是全部的真理,是神心意的總結;

  • 開他們的心竅能明白聖經,不只是知識、律法和歷史的記載,是關於神的兒子帶領屬神的人回到神那裏;

  • 得所應許的聖靈;

  • 祝福他們。

你們拆毀這殿,我三日内要再建立起來(約翰219)。教會,就是神的家,就是這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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