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加福音 18:1~14
義是內在觀念的外顯在世界社會裏,宗教律法裏。但是神的義顯明在人心裏:
- 世界的義,重在次序的維持、行爲的約束。對於內心無行爲的活動則無法約束。
- 宗教律法,人的善行出自內在追求良善,一旦外顯,又有比較,有高低上下的分別。
- 神的義顯明在我們的良心裏,就是完全正當合宜,在他沒有不義。
當神的義被遮掩不得彰顯時:
- 我們得常常禱告,不可灰心,神一定彰顯義。
- 我們是爲著義的彰顯而有信心。
神的義,是我們禱告時帶到神的面前:
- 不叫我們受限於宗教律法,以爲比別人好。
- 在神的面前,看見我們的虛假和污穢,因此自卑。
- 禱告後,信心而有的義,顯在我們裏面,知道蒙主悅納,能算為義。
萬軍之耶和華啊,你的居所何等可愛!在你祭壇那裡,麻雀為自己找著房屋,燕子為自己找著菢雛之窩。(詩篇84:1,3)
神的殿是禱告的殿,是神的家。耶穌就是神的義的彰顯,在他毫無不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