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可福音 14:3~11
今日講題: 一件當記念的美事(二)
(三) 受苦期 (可8:31~可16:20) :第十四章開始是主耶穌最後一週的第四天的行程。
· 值得紀念的美事(可14:3~9):(續上講)接著在第6節以後,當打碎的玉瓶的香膏在房間充滿香氣時,有幾個人心中不喜悅而對馬利亞生氣,這個非常不協調的畫面是很矛盾的。在馬利亞沉默難受時,主耶穌替她說話,主耶穌為這女人所作的教訓給我們很大的安慰。特別是凡事為主而作遭到誤解責難時,主是知道而替我們說話的。主的教訓共有七句話,主為這沉默的女人所說的第一句是[由她罷;為甚麼難為她呢?]主明顯看到猶大及幾個門徒心中所想,從另一角度來看,意識到我們有否誤解而正在難為一位正在奉獻的同工,因而可能減少一些摩擦。第二句和第三句是[她在我身上作的是一件美事。因為常有窮人和你們同在,要向他們行善,隨時都可以;]作在人身上的是善事,但作在主身上卻是一件美事,這提醒我們,可能有機會做很多善事,未必能有機會做很多美事。根據約十二章,相依為命的馬大,馬利亞及拉撒路三姊弟,家境並不富裕,但馬利亞卻把貴重的香膏澆在主頭上,給主將要往各各他的路上得到極大的安慰。第四句[只是你們不常有我。] 不是從主的角度,卻應從我們的角度,我們一生有多少年月時間奉獻給主。第五句 [她所作的,是盡她所能的;] 這教訓我們要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我們的主,這個原則也是主的最大誡命。第六句 [她是為我安葬的的事,把香膏預先澆在我身上。] 我們為主做了有限的一點,主卻把這算成很大及很重要。第七句是主要求在傳福音時述說記念這件美事,香膏的香氣只是短暫的,但作在主身上給祂很大的安慰,卻是值得永遠激勵的美事。
· 猶大賣主(可14:10~11):主耶穌上述七句的教導,並沒有使猶大悔改,心中想著是值三十兩銀子澆在主身上是枉費,並去見祭司長做出賣耶穌的大惡事,聖經未講明猶大對耶穌和先知預言的彌賽亞的看法不同而失望,但從第11節 [又應許給他銀子;] 的上下文來肴,猶大賣主實在是為利而忘義,這是多麼的可憐。一方面在房子裡聽主教導而沒有悔改,反而惡向膽邊生,受撒但的誘惑,貪財而出賣主耶穌,貪財是萬惡之根,在事奉中要引以為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