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可福音系列 (5.05)

利未記 19:18~34, 申命記 6:4~9, 馬可福音 12:28~34

今日講題: 最大誡命


() 受苦期 (831~1620) :耶穌在第三天和一些人辯論,最後有一位文士詢問聖經中的問題。



* 最大的誡命(1228~34):有一位對聖經很熟悉的文士詢問耶穌誡命中那是第一要緊的,誡命這個字是指神所有的話語及神對人吩咐所說的。這文士是問在神所吩咐的那一樣是最重要的,這是有舊約的神話語和律法作背景的,因猶太人歷世歷代把神的話語成為生活的一部分,對整個猶太人社會的價值觀是很大的挑戰。


* 主耶穌的回答把神的話中最核心的意義告訴我們:?以色列啊!你要聽;主我們神,是獨一的主。你要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主你的神。?這段經文引自申64~9,猶太人把這段經文抄在羊皮上,放在方形匣子內,戴在額上和繫在左手臂上,也把經文釘在門框上出入時觸摸,表示對神話語的喜愛。這誡命包含兩部分,一是神自我啟示的宣告,另一是人對神應有的回應。歷史上所有的民族在信仰上是多神的,特別在以色列人進入的迦南地都是多神及有拜邪神的習俗,神呼召亞伯拉罕帶進雅各成為單單敬拜獨一的神的族類,主引用的經文是神首先清楚的宣告祂自己是那位獨一的神,除祂以外再沒有別的神。其次關於人應有的回應可用四個詞來表達:[盡心(heart)]即心思,用心代表這個人,[盡性(psuche)]即魂,人的意念,[盡意(dianoia)]即悟性,英文則是mind[盡力(strength)]即力量與能力,這四個詞表達這人用他所有的來愛這位獨一的神,亦即用全人、全心、全力、全意來愛神。


* 接著主耶穌進一步說:”要愛人如己。再沒有比這兩條誡命更大的了。”這是引自利191834兩節經文,這教導包含愛兩種人,以色列本國子民及同住一地的外邦人。神對人的愛有其標準,就是愛別人如同愛自己一樣,愛別人和愛自己有緊密的關連,在神所有的命令、吩咐裡,愛人是非常重要的,因為你沒有辦法愛看得見的人,就沒法說你是愛那看不見的神。利19的兩節經文結尾都有[我是耶和華] ,正如主蓋印章般說明這是神的真理。那位文士的反應非常好,並說這樣的愛人如己比燔祭及一切其他祭祀都好得多了。獻祭是對神,因此獻祭加上神對人的愛的總和,當然比單獨獻祭好得多了。因此主耶穌對文士說你離神的國不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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