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講題: 兩約之間和新約正典(第十三講)
新約正典:
* 新約正典的形成:舊約經卷的形成是從摩西時代至被擄歸回的以斯拉時期,經過一個非常長的階段完成的。新約卻是在神所預備的較短的時期內,第一世紀內完成。
1. 新約經卷的寫成:新約在主降生後100年內巳完成,也是在第一世紀較短時期巳完成。它是以獨特的方式通過口傳、筆傳、傳遞的方式完成的。
a. 口傳:在主耶穌在世時新約沒有記載下來,因此第一階段是通過口傳是很自然的。徒二:41~42 經文中,41節談到三千人五旬節當天領受了彼得的話,就受了洗,這就是口傳,值得注意是42節中提到門徒們都恆心遵守使徒的教訓,而不是寫耶穌的教訓?徒二:6~11節談到三千人各自由東南西北十七個不同地方,甚至有些很遠的地方來,而耶穌生前到過的范圍是很小的,因此那三千人所了解有關耶穌的事是藉使徒口中得來。徒一:1~3節中路加談到主耶穌復活後,四十天之久向使徒顯現,講說神國的事。使徒的教訓就是主耶穌講說神國的教訓,帖前二:13 節保羅說到聽了使徒所傳神的道,他們領受了,不以為是人的道,乃以為是神的道。口傳就是通過口頭傳達和使徒教導。
b. 筆傳:路一:1~4 節中路加提到在寫路加福音前,巳有好些人提筆作書,述說我們中間所成就的事,是照著傳道的人,從起初親眼看見,又傳給我們的;路加從起初都詳細考察了,就定意要按著次序寫主耶穌的道,也就是福音書。當時巳有不少的成文記錄,寫下以有關耶穌為中心的事。路加在考察時,很自然會收集而且口傳的部分也包括有主耶穌講的話。例如:[施比受更為有福] 沒有收集在四福音書內,但卻記載在徒二十:35 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