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講題: 兩約之間和新約正典(第九講)
* 猶太教守約的四個條件:
a. 守割禮:猶太男丁在出世後第八天要行割禮,這是古老的禮儀一直維持至今天。是神與亞伯拉罕立約時所定,在身體上有記號作立約的證據。後來也是律法的一部分,要世世代代遵守,有永恆性。(創十七:9~13)
b. 不吃豬肉:因為豬是屬分蹄不倒嚼的動物,認為是不潔淨的,禁戒吃豬肉。主前170年敘利亞統治者曾把殺死的豬放入聖殿的祭壇,猶太人認為最大的褻瀆。
c.守安息日:猶太人認安息日是聖日。這定規遠在行割禮,守律法前巳遵守設立,認為神在創世時有安息,他們要分享神的安息。(創二:1~3) 猶太人非常重視遵守。猶大亡國後,守安息日成為猶太人能凝聚在一起,堅持他們的信仰和盼望復國重要方式。
d. 不拜偶像:在十誡律法中明確猶太人不可拜偶像,也不可制作偶像。猶大王約雅敬在位第三年,巴比倫攻入耶路撒泠,主將把神殿中的器皿作戰利品帶回放入巴比倫的廟中。(但一:1~2) 說明猶太人的殿中無偶像,而他國的廟中皆有偶像。猶太教不拜偶像因而也不能用有君王肖像的錢幣在聖殿獻祭,故在聖殿中有專人兌換沒有人像錢幣的人和設兌換錢幣的桌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