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福音 26:1~30
今日講題: 捨命
這段經文裡馬利亞和猶大的故事從正反兩個方面啟示我們。人都希望在世上得著財富、價值和意義,希望自己所做的善事、道德情操被人稱頌、流傳下去。在做好事的時候“己”摻雜在其中。這是人的天性。
馬利亞把自己僅有的、最好的、最寶貴香膏獻給了耶穌,她不想索取回報,也不想得到稱讚,毫無保留地給出。有人對此不喜悅,認為香膏可以賣錢用來賙濟窮人,並藉此得名聲。馬利亞的做法是全然的獻給耶穌,捨棄所有。相反地猶大為了30塊錢出賣耶穌,全然為己,跟馬利亞完全不同。馬利亞的作為被耶穌稱為“美事”。
“好事”跟“美事”不同。沒有人反對做好事,但是主的更高標準是“美事”。賙濟窮人、造橋修路都是好事,但“美事”的標準更高。馬利亞獻香膏完全為主,無一點為己,為得誇獎。這種全然為主犧牲放下的寶貴品格是美事。
我們羨慕馬利亞,希望做美事,但是靠著我們自己做不到。猶大的觀點常常攪擾我們。主知道我們軟弱,為我們設立了聖餐,藉著這餅和杯提醒我們,從餅得到生命,將自己的生命和主的生命聯合在一起,在生活中流露出生命的意義。血是立約之血,是主對我們的赦免和保證。讓我們從餅和杯得到生命高貴的品質,走捨己的 路,且有榮耀的盼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