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福音 25:14~30
今日講題: 審判
審判的結果要麽是蒙福,要麽是受咒詛。世間按法律嚴厲審判杀人姦淫偷盗,維持人間的關係和秩序,毫无憐憫。但是主的寶貴心意是在要最後的審判之前將生命的光放在人中間。
這段經文中在右邊的一批人不明白耶穌何以說他們可以蒙賜福承受創世以來為他們預備的國。在耶穌看來他們所作的一切是在“弟兄中一個最小的身上,就是作在我身上了”。(太25:40)他們是自然作出來的,是從本性裡發出來的良善慈愛。
神祝福教會就是因為在教會裡有一批卑微軟弱的人,教會裡有大有小的分別。但領頭的人要做眾人的僕人,卑微謙虛地服事,不能把事常做在有名望的人身上,小兄弟的需要就無人問津。這裡有兩個提醒:
1. 要開眼多看見主,不是只見工作。探訪流露主的愛心。沒有從裡面流露出來的愛心,探訪只是工作,只會互誇。
2.教會裡有大有小,在主裡看見卑微、軟弱、需要和扶持。與他們同心,不趾高氣揚,在裡面小下來俯就卑微的人。在最小的身上付出慈愛恩惠就是做在主身上。
要看見神的福,離開表面,在裡面悔改,全然歸向神。讓裡面的生命帶領,活出恩惠、慈愛、良善、忠心,不進入咒詛的行列。讓最小的得建造,這個見證能吸引更多的人歸向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