撒母耳記下 13:20~39
混亂家庭,兄弟殘殺
·她瑪被同父異母的兄長暗嫩玷污之後,又被暗嫩趕出。她瑪在身體、心靈都受創傷的情形之下,把灰塵撒在頭上,撕裂所穿的彩衣,以手抱頭,一面行走,一面哭喊。
·大衛得知醜事后,只是“甚發怒”卻沒有對應的行動。她瑪的胞兄押沙龍見大衛並未管教、懲處暗嫩,立志非要殺死暗嫩討回公道。
·隱忍兩年后,押沙龍請眾兄弟去家裏赴宴,在席間將暗嫩殺死,同席的大衛眾子四散而逃。押沙龍闖下大禍,流亡到他外公(基述王亞米忽的兒子達買)家三年之久。
·神對人的赦免分爲三類:
1、永遠的赦免,我們信靠主耶穌做我們的救主,神一次永遠地赦免我們;
2、每天的赦免,我們每天因自己的罪向神認罪,得到天天的赦免;
3、神管教的赦免,神赦免了我們的罪,但是罪的責任我們依舊要承擔。以大衛為例,雖然因著他的認罪,神除去了他的罪,赦免了他,使他不至於死,但是罪的代價仍然要付。
·大衛在此期間寫了詩篇104篇。在家庭的不幸之中,大衛看到神創造的宇宙萬物井井有序,與他家中的混亂形成強烈的對比。當我們痛苦的時候,要學習大衛,觀看神創造的奇妙,我們的心就會歌頌讚美神,我們就可以在痛苦中悔改,在痛苦中歸向神。
·求主給我們一個快樂、幸福的家庭,讓我們按照神的原則去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