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世記 17:1~27
今日講題:亞伯拉罕的特質就是順服神
神在亞伯蘭99歲的時候再次向他顯現,要他做完全人,全心全意跟隨神,並且跟他立約要他做多國的父,把他的名字改為亞伯拉罕,給他更大的祝福。
一、亞伯拉罕對神有新的認識:神是全能神。當神應許他還要生子,他難以相信。因年齡增長,肉體的活動越來越少。亞伯拉罕當時已經99歲,妻子89歲,何以還能得子。然而神是全能的,沒有難成的事。
二、上帝立約要他們受割禮,這是跟猶太人在肉體上的立約。亞伯蘭罕完全照做。到新約時代,耶穌在十字架上的救恩已經完全完成,不再需要任何其他條件。只要信,重視心靈的割禮。
三、應許之子的原則。亞伯拉罕按照妻子撒萊的建議,與侍女夏甲生子以實瑪利,但此非上帝所要的。上帝要撒萊改名撒拉,要讓她生子取名以撒。亞伯拉罕學到的功課是要靠神,從神得到應許之子。我們在事奉的時候也要學習這個功課,不應以自認的好意事奉,要出於神。
四、禱告的原則是要聽完上帝的話才能離去(17:22)我們常常只顧自己禱告,未聽完上帝的話就阿門。亞伯拉罕的一個特質就是完全順服神,難怪神祝福他。
我們應當學習亞伯拉罕順服神討神喜悅的特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