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法的總綱—迦南之約
摩西第二次講律法(申5﹕1至26﹕19)
C﹒西乃之約再成為迦南地的約(申6﹕1至7﹕26)
1.基本原則(申6﹕1-3)
以色列啊!你要聽,聽最重要的話(4-9節)。以色列男子成人禮的時候,一定要背誦這段話,表示一生願意盡心盡力愛神、事奉神。神要求我們新約的百姓有一樣的態度,跟神之間是愛的關係,不是懼怕的關係。為什么愛祂,因祂的救贖、信實、公義、能力。律法的總結就是愛。愛神,這是第一件事,其次是愛人如己。愛神愛人表明我們遵守神的命令,這是從舊約到新約一貫不變的真理。
(第6節)殷勤教訓兒女,使他們遵守神的話語。教養兒女愛主是父母的責任,家中有祭壇,幫助兒女敬畏神。父母分享愛神的經歷,把屬靈敬畏的模範傳遞下去,叫他們到老不偏離。
(第7節)在家裏、行路、躺下、起來…,在所有生活的範圍,任何的環境裏都要談論愛主的事。
(第8節)表示神的話語不離開我的手、工作、事奉。神的話在我的思想意念中,並用各樣的方法,把神的話記在心裏。法利賽人行之過份,把經文裝在盒中戴在額上,徒有敬虔外貌,沒有敬虔內心,只重儀文,思想行為卻不受神話語的管制。
第9節說到門框、城門,進出都要遵守神的話語,常常看見神話語在生活中的重要地位。
10-11節表明出神的恩典。因為他們未進迦南地前,神已為他們完全預備好了一切。新約恩典的原則也一樣,歌羅西書二章九節說,信主的人進到耶穌基督裡面,就可以得著、享受神本性一切的豐盛。敬畏事奉神是因感恩而有的反應,不是因律法字句的要求。
12節講到救恩。我們本來在罪的權勢下,正如以色列人在法老、在世界的壓力下,工作勞苦沒有自由,但神把我們領出來,不再作奴僕。
13節起誓的心態是基于敬畏神、事奉神,是真正了解神是我們生命的主宰,每件事都在神恩典底下。
15節再三警告以色列百姓要敬畏神。
什么叫試探神,就是存不信的惡心,對神提出挑戰。
(第19節)在摩押的約裏包含著要勝過仇敵,把迦南地賜給他們為業,所以神很重視攆出仇敵。今天基督徒生命中的重要經歷,也是靠著主的力量,把身內肉體中的敗壞,仇敵的工作趕出去。
這一段講律法的義。但羅馬書第一章告訴我們沒有人曾經靠著遵行律法稱義,到新約的時候,信心的義是成就在這些只靠著信心、不靠行為的人身上。
從人的角度看覺得神好殘忍,但從遵行律法看,七族所預表敬拜偶像的權勢,不能妥協。但事實上以色列人沒有能力除滅他們。神也存留他們來試驗、訓練以色列人懂得爭戰。有人以為信主后就一帆風順,怎反而有許多痛苦災難?神也在環境中,用難處訓練我們,叫我們成長。
神揀選少數是基于神的喜悅,積極的目的是見證神是怎樣一位神,以少數作範例,就看見信從祂的人會是什么情形。最極端的例子就出現在祂的兒子身上。耶穌基督表明神一切的公義、生命、性情、慈愛,祂是人中間的榜樣,是初熟的果子;初熟果子如何,其他的果子也如何,祂不僅代替我們,也代表我們;代替我們的罪,也代表祂在神面前如何,我們也如何。教會的弟兄姊妹是少數蒙揀選的人,為要見證神恩典的大能,也蒙召作祂國度的子民,彰顯神的慈愛和良善。
神是守約施慈愛的神,也是祝福的神,條件是我們要愛神,謹守遵行祂的律例典章,順服祂討祂喜悅,神祝福是以色列百姓遵行祂旨意的結果。
神向法老及埃及全地所行的事,有長遠教訓的意義,他們想到出埃及的經歷,就會有信心,知道神照樣除滅迦南的國民。神把他們漸漸趕出,這是個消長原則,神沒有叫我們得救後所有肉體都不存在了,立刻能過屬靈敬虔的日子,而是讓我們經歷身內爭戰的痛苦,使我們成長。肉體、血氣、罪都要經過長時間,神慢慢清理乾淨。得勝是逐漸緩慢的,經過痛苦,所有的得勝也更加可記念、可寶愛,這是神的智慧。
1. 分析6:4-9經文,據此寫篇15分鐘講章。
2. 根據本章多次提到出埃及的經歷,說明這些經歷有哪些可應用的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