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解律法之目的
摩西第一次講律法(1﹕5至4﹕49)
A﹒歷史的見證—在肉體中的失敗(1﹕5至3﹕29)
以色列百姓勝了巴珊王與亞摩利王,得了約旦河東之地為業,摩西本人其實很盼望一鼓作氣帶著百姓進迦南,但因著在瑪撒所犯的一點錯誤,神不允許他過約旦河(3﹕23-29),從這些對話中我們感受到摩西的傷痛!他再次懇切求神,神說罷了不要再提,但讓他上毘斯迦山頂去觀望,並囑立約書亞剛強壯膽,把帶領百姓之事交託他,于是百姓在伯毘珥住了一段時間,等候進入迦南。在這個時候摩西召集百姓,向他們講解律法。這是百姓進迦南前,講解律法一事的背景。
摩西傳律法的要點﹕
1.遵行律法是承受應許地的必要條件(4﹕1-5)
遵行神的話是承受迦南地的條件。沒有聽從神的話,結局就是滅亡,死在曠野,不能進入迦南。只有活人可以進入!那么,怎樣存活呢?!需要遵行神的話,申命記中常常講﹕人若遵行律法,就必因此活著,可以進入迦南承受產業。4章2節,神的話不可加添,也不可刪減。
2.遵行公義的律法是神國度(大國)的見證(4﹕6-8)
基督徒在地上不是大多數,但有泱泱大國的風度。以色列是泱泱大國,因他們有神的律法可以遵行,並因之表明神的公義。神兒女是天上的國民,他們的生活是在外邦人中作的見證。
3.謹慎殷勤保守心靈、傳遞子孫(4﹕9-10)
箴言說,一生的果效由心發出,若我們的心向神,就能遵行神的律法,且把敬虔的模範與信仰的恩典傳給子子孫孫。
4.律法的核心就是神親手所寫十條誡(4﹕11-14)
講到神怎樣設立律法。(參考出埃及記19章末了與20節)
5.不可造像、拜像(4﹕15-20)
15節是很重要的一點,是十誡中不可拜偶像、不可雕刻偶像、不可造像的根據,因為神自己沒有形像,若是拿什么像與神相比,總是褻瀆了神、違反了神的命令。今天這種敬拜日月星辰、占星術等等,仍是在拜偶像。
1.耶和華乃是烈火(4﹕23-24)
希伯來書12章末了也提醒說神乃是烈火,講到我們聖潔的重要性,人非聖潔就不能見神,烈火焚燒一切不潔淨的。
2.摩西呼天喚地作見證(4﹕25-31)
后面31、33、34章也提到這話,這主題一再出現。摩西求百姓,警告百姓,要遵行神的旨意、揀選生命,就可以在得為業的地上日子長久。又預言他們日后必拜偶像、被分離在萬民中。果然,后來以色列人的歷史見證他們拜偶像、被擄。但神也應許他們在被擄之地他們必盡心尋求神,就必再蒙恩典。什么時候跌倒,就什么時候再回頭。
3.記念神的大作為(4﹕32-36)
34節重提神的作為,勸勉百姓記念神的大作為,百姓要常回到出埃及時神奇妙救贖的經歷。基督徒信心軟弱失敗離開神,也要再次記念神在生命中所做的事,特別是剛信主,頭一次遇見神的恩典,明白自己罪得赦免,祂把新的恩典憐憫、平安慈愛放在我們裡面。認識祂是我們的救主,思想最初的經歷,思想神的大作為,信心就會慢慢恢復。
4.神的愛與揀選(4﹕37-40)
神領他們出埃及、入迦南,因神愛他們列祖,與他們立約。神的約是基于神的愛。神的愛與揀選從起初到末了從不改變,是因神自己的信實。摩西要百姓記在心上,天上地下唯有耶和華是神。新約中基督徒也知道,祂是獨一的真神。
第四章是整個申命記的扼要精髓,整卷書以此為架構基礎而發展。
設立逃城,為那無心殺人的可以逃到逃城就得接納、得以保全。這也是神的恩典與見證免得冤冤相報,流人血的事情就不停,預表神在基督耶穌裏赦免我們的罪的救恩。
1.第一次講律法的結語(4﹕44-49)
2.說明時、地、場合(與1﹕1-4呼應)
1. 讀出埃及記19章,並列出大綱。
2. 讀出埃及記20章十誡,試列出大綱;並說明摩西的解釋為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