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徒行傳 25:13 ~ 26:32
這一幕會審的法理根據是羅馬法“解送囚犯,不指明他的罪案是不合理的。”(徒25:27)這裡的亞基帕王是聖經中六個惡名昭著的末代希律,是羅馬政府培養的“兒皇帝”,深為猶太人不齒。
保羅在這裡面臨三堂會審,亞基帕王代表當時的傀儡政權,非斯都代表軍政實力,百尼基大張淫風異俗。保羅沒有憔悴,反而理直氣壯,滔滔不絕,慷慨陳詞。他的公堂分訴展現了一場非常生動的“護教學”示範。連亞基帕最後都對保羅說:“你這樣勸我,幾乎叫我做基督徒了。”(徒26:28)
保羅的講章可以分為五點:
一、 引言(徒26:1-3),是有禮貌的開場白。
二、 訴說過去的為人和出身(徒26:4-11),是信主以前的情況。
三、 在大馬色路上悔改的經歷 (徒26:12-18),是他一生中轉捩點。
四、 作為使徒在外邦人中傳福音數十年如一日(徒26:19-20)
五、 猶太人要殺害他的原因(徒26:21-23)
非斯都是信仰門外漢,但他佩服保羅的學識淵博,可是認為是因為他的“學問太大,反叫你癲狂了!”( 徒26:24)他們最後只能認定“這人並沒有犯甚麼該死該綁的罪。”(徒26:31)“這人若沒有上告於該撒,就可以釋放了。”(徒26:32)
亞基帕雖然了解舊約背景,在頭腦上相信,情感上有一點動搖,但最後不能立定心志,只在救恩的門口徘徊。現在許多社會名流賢達也像亞基帕王一樣,需要的不是知識的啟迪和情感上的壓力,而是要打開心門徹底接受耶穌做個人的救主。
結論:他們的結局很像主耶穌撒種的比喻後果。(太13)亞基帕、非斯都和百尼基就分別是落在大路旁、石頭地上甚至是荊棘叢中,雖聽到保羅分訴的道理和死裡復活的教訓,卻根本沒有聽進去。千萬的現代人也是如此。求主憐憫賜福,讓聽了福音的人結出果實,有一百倍的,六十倍的,三十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