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伯來書 5:10, 希伯來書 6:13 ~ 7:20
講題: 基督的工作(七)
(1)主耶穌是照著麥基洗德等次的大祭司(5:10,7:17):麥基洗德的頭一個名字翻出來是仁義王,他又是撒冷王,撒冷王的原文意為平安王,主耶穌是萬王之王,祂有王的權柄,帶給人平安。
(2)亞伯拉罕向麥基洗德獻所取之物的十分之一(7:2-10):亞伯拉罕是以色列民的先祖,他向麥基洗德獻所取之物的十分之一,表示麥基洗德的尊貴,而且他的位份大於亞伯拉罕,這十分之一也含有獻給神的意義,因為麥基洗德是至高神的祭司,是神的使者。利未人因為有祭司的職份所以向以色列百姓取十分之一。從聖經中我們知道麥基洗德並不是利未人。
(3)舊約律法有更改的必要(7:12-19):(a)這是強調耶穌基督是神所立永遠的大祭司,與亞倫任大祭司不同,利未人任大祭司是採輪流制的,且這些祭司都要面對死亡,唯有耶穌基督是永遠的大祭司。(b)舊約律法中只有利未人可以任祭司職份,但我們知道耶穌基督是猶大的後裔,依律祂是不能任大祭司的,但主耶穌基督成為我們的大祭司並不是從舊約的律法觀點來看的,乃是因為神召祂作我們的大祭司,使我們有盼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