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書信(2.01)

約翰一書 3:19~24

第十三課 真理的確據

約翰一書

真理的確據(約翰一書319-24節)

319節)先提到“屬真理”的問題,也講到心的問題。在約翰書信里,“真理”與“真實”在中文聖經里是可以互換的,因原文是同一個字。

320-21節)約翰在這里用正反兩面的對比來說明。他先說﹕(1) 我們的心若責備我們(第20節),然后說﹕(2)
若不責備我們(第21節)。良心的責備是出于我們的自覺。

322節)約翰說出心不責備的好處﹕“並且我們一切所求的,就從他得著。”一個人住在主里面時,他就不會妄求,因此我們奉神的旨意、順神的旨意禱告時就無不得著。

323節)回頭解釋遵行神的命令。神的命令是叫我們彼此相愛,但在這之前,先是弄清楚與主的關係。所以約翰說﹕神的命令就是叫我們信祂兒子耶穌基督的名,且照祂所賜給我們的命令彼此相愛。

324節)這里說到一個兩面互住的情形﹕(1) 神住在他里面,(2) 他也住在神里面。“同住”這個詞,英文是abide,希臘文是meno,它的重點不是住,而是同。他要表明的是兩個人到了同一個地方。並且這個字更表明的是連續性與恆常性。

約翰所要面對的問題是諾斯底學派錯誤的教導,那些人說“我們”自己能知道勝過罪,因我們有了超然的知識,但約翰強調我們之所以能勝過罪,是因為知道我們與真理的關係,是因為神所賜給我們的聖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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