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一書 3:11~18
第十二課 彼此相愛
A. 約翰一書
7. 彼此相愛(約翰一書3章11-18節)
(3章11節)我們應當彼此相愛。約翰在約翰一書2章7節提到“我寫給你們的,不是一條新命令,乃是你們從起初所受的舊命令。”這命令就是主耶穌快離開世界時說的,“如今我賜給你們一條新命令;即彼此相愛。”
(3章12節)藉著約翰舉例說明,顯出誰是神的兒女,誰是屬魔鬼的兒女。不行義的就是屬魔鬼的兒女;不屬乎神、也不愛弟兄就是屬乎魔鬼。
(3章13節)這段話與第10節的命題有關。11節說我們應當彼此相愛,是很深的勉勵。不論從哪一個角度來看﹕(1) 神的命令,(2) 我們生命與主聯合的關係,(3) 懂得神的教訓,我們都應當彼此相愛。
(3章14節)出死入生是中國的成語,在這里約翰的意思是說從死亡中出來,進入生命。反映的是神的揀選,不是我們的努力。當我們能夠愛弟兄時,我們就證明已經從死亡中蒙神恩救出來,帶入生命中。
(3章15節)約翰再次提到如果你恨惡弟兄,就是殺人的。當你心里恨人時,心中已演練很多次如何殺人。
(3章16節)講到救恩的時候,就不能不提到主耶穌為我們舍命的事。神的愛是以具體行動表現出來的,不是建立在我們人的感覺上,因主耶穌基督甘願為我們走上十字架,為我們舍命,所以我們從此知道何為愛,這個動作強勝千言萬語。
(3章17節)約翰說神的愛是一種為弟兄舍命的愛,當你看到他窮乏,你塞住憐恤的心,這愛是真的嗎?所以口頭上說愛弟兄容易;如果你連憐恤的心都沒有我怎能知道你愛弟兄呢?
(3章18節)約翰對所有收信的人說,我們相愛不要只在言語和舌頭上,這個容易,因為說話不值錢,總要在行為和誠實上真正的彼此相愛,總要有個事實的表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