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弗所書系列 (11)



一. 今日講題: 活出棄舊更新的樣式 第一講


· 17-19節這是對已經信主的外邦人說的,舊生命要改換,不可再存的虛妄的心,要能明辨真理,不可放縱私慾與神的生命隔絕.


· 20-24節是說當我們學習了基督之後,就當在行為上有所改變,舊的行為已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的我們是一個新人,有神的生命和性情,在與人相處上以仁義相待,與神的關係是聖潔的.


· 25-32節是說到我們有了新生命後與肢體間的互動:


1. 25:肢體生活中言語要謹慎,因為謊言會使教會分裂,說實話可以保守教會合一的心.


2. 26:生氣本身不是犯罪,但是若含怒在心,心存惡念就會生出罪來.


3. 27:要保守我們的心不可給魔鬼有機可乘,受到魔鬼的挑撥,破壞肢體間的合一.


4. 28:不可偷竊,神應許憑勞力做工的必有餘,肢體間並有責任將有餘的分給缺乏的人.


5. 29:不可說傷害人的話(污穢的話,淫詞妄語,戲笑的話),要說造就人的話.


6. 30:我們有聖靈的印記,我們是屬神的,因此當我們的生活見證有了虧欠,使主名受辱的時候,在愛與不忍放棄的情況下聖靈會為我們擔憂,因為聖靈知道神的管教是嚴厲的.

7.31-32:我們在各人生活上要除去一切的苦毒,以恩慈與憐憫彼此饒恕,如同神在基督里饒恕我們一樣,使肢體間能夠真正的和睦,彼此相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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