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講題: 愛神真諦 – 第二專題 第 一 講
• 遵守神的誡命,就是愛他。(約壹5:3)聽道而不行道, 是徒勞無益的。(太7:24-27)
• 內在心靈是內心,遵守神的誡命是行為。行為是心靈大檢驗。我們知道好行為絕非稱義的原因,但好行為卻是靈命長進的見證。
• 信心要配合行為,才有實質的效果。(雅2:14-24)
• 愛神的真諦乃是遵守祂的命令 。(約14﹕15)主耶穌以身作則, 遵守了父神的命令。(約15:10)所以祂給了我們一個新的命令, 就是彼此相愛。(約13:34-35)
• 雖然我們內心與肉體經常在爭戰,但是,感謝神,只要有心願,神必幫助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