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道書 11:1~10
生命不要留白
·這一章傳道者所要講的信息是,神的兒女應有的生活態度就是信靠神、殷勤行善、努力為神傳福音。
·11:1-4節:傳道者以比喻方式教導我們要行善,感謝神所賜給我們的福份,也要盡我們的本份行善(彼前3:17,林前15:58,詩16:15,路6:38,林後8:13)。“水”預表群眾或好土壤,“糧食”是指天上的糧食,“行善”就是做神所喜悅的事,“7人,8人”表示多人或多次。當我們有能力幫助人時就不要拖延,我們要幫助貧窮人,也要與他們分享神的愛與恩典,我們要用神所賜的才幹行善,不可喪志灰心(加6:9-10,徒20:35)。我們要憑信心行善,不可畏懼艱難。
·11:5-8節:比喻我們不知道神奧秘的作為,但我們總要傳神的福音。我們也不知道時機與效果,但我們行善不要猶豫也不要偷懶(林後9:6,約9:10)。傳道者提醒我們美好的生命就是即時行善,我們應以喜樂的心行善,“眼見日光”就是指愉快的生活(路1:78,瑪4:2)。人都有一死,都要向神交帳,到那時才想到要行善就來不及了。“黑暗的日子”是指人生的苦難。
·11:9-10節:傳道者警告少年人要認清生活的目標,不可放縱自己任意而為,因為神必審判我們的言行,少年人應除去心中的愁煩,邪惡,逃避私慾,與有好品德的人同行,過喜樂的人生(提後2:21,3:1-7)。